重新定義工作生活平衡,工作狂的借口還是智者的選擇?
我有一個同學在某知名跨國企業工作,當談起自己的工作時,往往會自豪地說,公司文化非常注重員工的工作生活平衡,每個星期可以有一個工作日在家辦公云云。他還不忘提到,公司的主管們都生了好幾個孩子。
前兩天接觸了一個創業企業的員工,晚上約十點的時候問我吃飯了沒有。面對對方輕松愉快的語氣我一時沒有反應過來,這句話隱藏的信息是才剛下班。如果在我同學的眼中,這個職位肯定抽不出時間多生幾個孩子。
如果要定義工作生活平衡,很多人直觀地會把它等同于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時的工作時間,沒有例外,不要加班??墒牵罱粩嘤腥颂鰜硇Q,我們要重新定義工作生活平衡。然而,無一例外的是,持此觀點的人每周工作時間都在 60 小時以上。這不由得讓我們懷疑,所謂的重新定義工作生活平衡是否只是工作狂們的借口。
我們剛剛轉載了創業孵化器 Acceleprise 的聯合創始人 Allen Gannett 的一篇文章。這位每天工作 11 小時,每周工作 6 天的勤勉青年指出,經典的 8 * 5 工作模式需要被顛覆和重新思考。概括 Allen Gannett 的觀點,他認為工作時長應該因人而異,每個人要針對自己的情況制定工作計劃,唯一的標準是讓快樂最大化。
Allen Gannett 的觀點并不新奇:衡量工作與生活是否平衡的標準不在于時間,而在于你快不快樂,在于你是否能夠有效率的工作。當然,這些人都是工作狂。
事實上,對于創業企業的創始人及員工,工作時間往往要多于每周四十小時。面對不可避免的加班,“重新定義工作生活平衡”的口號似乎為大家的辛苦找到了理論依據。就我看來,這句話其實是句虛話。表面上它也代表著你可以每周少干一些活,但多數情況下工作時長與生存發展是緊密掛鉤的。也就是說,這句話只站在工作狂的一方。想象一下,一個每天只工作一小時的人和你說,自己的工作生活很平衡,因為效率很高,自己很快樂,你不會贊同他的觀點。
“重新定義工作生活平衡”的意義何在呢?我認為它對于創業者的心態有一個很好的明示。為什么要加班?為了謀求生存和發展?不!是緣于工作與生活的平衡,源于快樂的需求。從這個角度看,“重新定義工作生活平衡”不僅是工作狂的借口,更是智者的選擇。
態度決定一切。對于周日晚上十一、二點還在工作的我,即便上文的那個同學現在正在生孩子,我依舊感到自己很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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