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預期的才叫用戶體驗:讀《周鴻祎—我的互聯網方法論》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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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記: 360創始人周鴻祎的《我的互聯網方法論》是我今年讀過的產品領域的最好的書。因此在寫這篇讀后感之前,為了盡可能不讓作者的干貨被沖淡,我又特意重讀了一遍。結合自己在實際工作過程中的心得和體會,給大家分享一下這本書帶給我的一些啟發和感悟。

老周在第五章“體驗為王”第二節提到的觀點,讓我印象頗深,叫做“超出預期的才叫用戶體驗”,觀點太精道,我不敢添油加醋,將作者觀點節選直接奉上:

什么是體驗?我認為,用戶體驗其實就是一種心理感覺。拿最簡單的吃飯這件事來打一個比方,我在飯店,吃飯付賬,這個過程叫做體驗嗎?肯定談不上,這種體驗肯定是特殊的,肯定是不正常的,肯定是在你預期之外的。

說白了,就是如果你做的產品跟別人一樣,就談不上用戶體驗。舉個例子:有一個足球運動員,累死累活踢完上半場,中場休息時,他的用戶需求以及用戶體驗分別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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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說明這個觀點,作者原文還列舉了海底撈免費擦鞋,漢庭的五個枕頭等案例。就我本人而言,對這個觀點也感觸頗深。海底撈是大家公認的“用戶體驗”非常好的傳統企業,我也想給大家講述一下我在海底撈親身經歷的小故事:

曾經跟幾個朋友在海底撈用餐,餐畢,我們自顧聊天扯淡,不曾想服務員卻悄然呈上了一小碟(掌心大?。┕献樱恍〉S豆,我們五六個人,邊嗑瓜子邊閑聊,三下五除二就全部干掉了。然后有個朋友就隨口問了服務員一句“能不能再給我們再來一小碟瓜子,我們吃完就走?!苯Y果,不一會兒服務員給我們用一個比之前的碟子大了三倍的的一個碟子呈上來了我們要的瓜子,還有另外一小盤豌豆。我們那個朋友當時就感動得不行 ,當即表示下次聚會就選海底撈了……

姑且不論這樣的方式是海底撈有意為之,還是服務員的無心插柳,我們可以肯定的是這個朋友已經被海底撈的服務所打動了。實際上如果你的產品或服務超出用戶期望,那么這個用戶往往也就跑不了了?;蛟S,這也能夠解釋為什么三伏天去海底撈吃火鍋依然還需要排隊了。

言歸正傳,繼續聊聊我們的互聯網產品?;ヂ摼W產品與傳統行業產品的最大區別在于其一切設計的根基在于用戶(使用者),而不是客戶(買單者)。老周強調:要用戶,而不是客戶!而基于用戶的產品設計講求“用戶至上,體驗為王”。作為一名toB領域的產品經理,我一度困惑于在“功能”與“體驗”之間的平衡——toB產品到底應該更注重功能還是更注重體驗?實際上如果回歸到基于用戶設計產品的互聯網思維,這個困惑或許也就不難破解了,因為無論是toB還是toC的產品,最終都將會交付給實際的使用者——最終用戶——來使用,在“天下產品一大抄”的大背景下,你所在的領域的所有產品,功能最終一定都是趨同的,根本沒有什么功能是只有你家能做出來,而別家做不出來的。那么產品最終拼什么?一定拼的是體驗。體驗從何而來?細節——超出用戶期望的細節。

要能夠做出超出用戶期望的細節,并讓用戶能夠感知到,這通常需要你付出120%、200%乃至于300%的努力,因為你嘔心瀝血設計的一個一個非常棒的體驗點,實際上不是每個用戶都會如你期望的那樣體驗到。然而,對于大部分互聯網公司,特別是創業型的公司而言,資源是非常緊俏的,在這樣的前提之下,要做細節,勢必會消耗一大部分的資源,因此,這就需要給產品做減法,而不是加法。正如老周所言:小公司切莫追求大而全,而要努力做到小而美,一定要聚焦,切勿一上來就大談平臺戰略和思維。與此呼應的是書中老周的另外一個讓我印象非常深刻的論調:

一個產品有3個環節,如果滿分是1分,但每個環節我們都只做到0.8,你以為產品出來就是0.8分?錯了!是0.8×0.8×0.8=0.51。功能越多,數字就越小,產品失敗得就越快。所以,功能貴更精,不貴多,要在每一個點上做到極致。

那么問題來了,要多做減法這個道理我想誰都懂,但落到執行層面了,具體又該怎么做?答案是:盡可能地減少不必要的環節或功能點的資源投入。但是,一旦確定要做的功能點,就將它的各個環節的體驗做到極致。這里要特別強調的是,如同老周所言,要努力追求極致而不是追求完美,因為任何產品,哪怕是產品經理眼中神一樣存在的iphone、iOS、微信等產品,都必然會會隨著用戶的進入、時間的推移而不斷地更新和完善,完美的狀態是不可能達到的。但極致就不一樣,極致反映的是一種狀態,一種努力做到你能做到的好的狀態,我想這是每一個有理想的產品人都應該要有的狀態。

還是很抽象?我打個比方,你是一名產品經理,你的用戶需要你的產品具備如此那般10個功能,這個時候,你首先應該去想的不是這10個功能怎么實現,你不是程序員!你首先應該要做的是先砍掉8個功能點,而砍掉哪8個功能才是你首先應該去向的。實際上這往往也是最考驗你的智慧和魄力的地方??车糁竽兀堪咽O碌?個功能點的每一個細節都努力做到極致,做到超越用戶的預期。

最終的效果會是如何呢?我們不妨借用老周的公式來計算一下,假設所有的資源投入到最終的兩個功能點之后,最終產品的兩個功能交付時均達到0.9分,那么產品最終的得分就是0.9×0.9=0.81。反過來,我們假設把所有的資源均分到10個功能之上,由于資源分散,每一個功能點的交付質量勢必相對會受到影響,我們假設每個功能點最終都能達到0.8分,那么最終的產品得分是多少呢?0.8×0.8×0.8×0.8×0.8×0.8×0.8×0.8×0.8×0.8=0.11!

0.81vs0.11,你是不是也跟我一樣,對這樣的差距感到有些觸目驚心,難以置信?

少即是多

當然,可能有些人會說:“你的產品雖然用戶體驗比較好,但功能太少,滿足不了很多用戶的需求,用戶不會買單;而我的產品雖然用戶體驗不是太好,但我每個功能都有,我可以適應更多用戶的需求,因此鹿死誰手還未可知?!贝搜月犉饋淼故穷H有一些道理,然而,在這個浮躁的社會環境之下,用戶對產品的要求越來越苛刻,他們不僅要你功能強大,也要你操作簡單。

在多一次點擊都可能導致大量用戶流失的情況下,用戶甚至于都不需要用腳投票,他們動動鼠標就能夠決定一個產品去留。當用戶連續用了你好幾個功能都覺得用得磕磕絆絆,甚至感覺到不爽的時候,你還指望用戶粘性的存在嗎?退一步講,假設用戶用到的功能覺得體驗還不錯,可以接受,但是,你有沒有想過,你的10個功能有可能適應的是10個完全不同的用戶,對于某些個單體的用戶而言,剩余的八九個功能也許壓根兒就不是他所需要的,那么你在你的產品中放置那么多對于這些用戶而言完全無用的功能,是不是在污染用戶的眼球呢?又會有幾個用戶愿意用那么一個臃腫的產品去幫自己解決問題呢?

記得曾經看到過這樣一句話:如果你要做一個能夠適應所有用戶需求的產品,最終這個產品一定是不倫不類的。一個優秀的產品經理,首先需要瞄準自己的目標用戶,依據用戶畫像來設計產品,再給目標用戶群打造超出預期的產品體驗,不要試圖在每個點都能讓用戶滿意,用老周的話說就是:

好的互聯網產品總結起來都有兩個特性:第一,它一定能在一個點上打動用戶;第二,它一定是在持續改進和運營的。

最后我想要表達一下的是,《我的互聯網方法論》這本書干貨實在太多,這里面的精華完全不是我一篇文章了了幾千字就能夠承載得了的。推薦互聯網公司的CEO、CTO、CMO還有千千萬萬的產品經理們,好好研讀一下。如果非要我最后再總結一下這本書給我的啟示,我想可以歸結為三句話:

第一句:找準你的用戶,小處著眼,為你的用戶設計產品

第二句:分清“強需求”與“弱需求”,圍繞強需求持續優化你的產品

第三句:關注細節,努力設計超越用戶預期的極致用戶體驗

后記:從擁有自己的第一臺電腦開始,就一直是360的忠實用戶。從最初的安全衛士到之后的免費殺毒,再到軟件管家和360瀏覽器,自己也算是親眼見證了360的成長和崛起。最近拜讀了老周的這本《我的互聯網方法論》,被老周對互聯網產品及思維深刻理解所折服的同時,也對為什么360能夠一路高歌猛進,直到今天占領互聯網乃至移動互聯網的高地的原因有了更進一步的理解。謹以此文,獻給跟我一樣奔走在產品經理崗位上,力圖用自己的思想為“改變世界”貢獻自己的綿薄之力的廣大產品同仁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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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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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文章和書都不錯,人人的評論樓層到底怎么排的啊,真的不敢想象是為產品經理做的社區啊

    來自廣東 回復
    1. 謝謝!社區的用戶體驗的確有待提升!

      來自上海 回復
  2. 說的好像不錯,然并卵

    來自北京 回復
  3. 你說的我都懂,可是做起來又是另一回事了 ?

    來自廣東 回復
    1. 正所謂光說不練假把式,學以致用才是最重要的,理論結合實踐才能創造最大的價值,我相信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來自上海 回復
  4. 作為一名To b的產品經理,想做好用戶體驗太難,總是有一大堆功能要做,體驗的改進需求總是被PK掉,老板的觀點就是能用就行。

    來自上海 回復
    1. 我想這在tob領域是普遍存在的現象,但其實還是有辦法改觀這樣的局面的

      來自上海 回復
    2. 我也是這樣子····做To b做得我······哎,老板經常說:用戶不會這么用的;不用這么復雜;線上線再說;我快哭了····

      來自北京 回復
    3. 感覺所有的老板都是一個樣 ??

      來自江蘇 回復
  5. 沒有實際應用點,這種文章不具備參考性

    每一種內容展現,每一個功能,要針對具體情況來對待,而非想當然這一套思想或那一套思想

    你說的都沒錯,但沒有任何應用價值

    來自江蘇 回復
    1. 個人的讀書感悟,與君分享。
      書中有很多有價值的觀點,推薦閱讀。

      來自上海 回復
  6. 贊!“小而精”并非小眾,而是信息有用?!按蠖笨此瓶紤]個更多場景,其實是什么都沒有做。上世紀30年代的一句“less is more”到今天依然適用,做減法真的是考驗一個產品經理的功力,不能再認同。

    來自山東 回復
    1. 同道中人,少即是多,一直非常篤信這個理念。

      來自上海 回復
    2. ??

      來自山東 回復
  7. 0.81vs0.11 這個未免太牽強

    來自北京 回復
    1. 從數字的角度來說肯定是不準確的,是有些牽強的,它只是反應了兩種模式的狀態效果差異

      來自上海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