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經理的“發現”與“發明”
如題目所說,我們要談的是產品經理的發現與發明。
發現與發明的不同
發現,是指已經存在的事物,去發現它,是find。
而發明,只指當前事物不存在,需要去設計、創造,是design, create。
為什么談這個話題,因為很多時候,我們就會混淆這兩個概念。
需求永遠是被發現的,而不是發(Y)明(Y)的。你自己的產品方案是需要發明的,而不是發現的。
發現需求的本質,是需要發現生活中的問題。怎么去發現生活中的問題,就需要場景,所有的問題或者需求,都是因為真實的生活場景而產生的。
比如:人們在想喝水的時候就需要可以盛水的容器,發現了這個問題,人們設計并發明了杯子。
杯子只是解決人們想喝水這個問題的一種辦法(產品方案),杯子本身不是一個需求。
產品經理的任務
所以,作為一個產品經理,發現需求,是比產品設計更重要的,第一個主要任務。
在企業里,公司的業務,就是需求的場景,而發現場景里用戶的問題,就需要對公司的業務有足夠深的了解,需要產品經理,能夠設身處地的參與業務流程。這樣才能很清晰的發現用戶的訴求,確認產品真正的需求。換個角度來說,如果今天企業業務流程里有一個角色,只負責發現問題,而不負責解決問題,那么他說的,就有可能是產品真正的需求(是不是覺得運營與BD吐槽PM的時候就是這樣)。
在發現問題之后,發明“一種方案”,去解決這個問題,就是產品設計的過程,是產品經理的第二個主要任務。設計發明是一個對產品經理素質要求很高的事情。設計與發明,一定是建立在充分的經驗之上的。很明顯的例子就是同樣一個需求,高P給出的解決方案一定比低P給出的更有效。
接著,有了產品方案,如何去做執行,去調度資源,完成方案,以及完成的方案的好壞,快慢,是產品經理的第三個任務。
最后,將你的方案上線,投入業務流程中,驗證效果,拿數據反饋,查看這次“發明的效果”,這是產品經理的第四個任務。
如果你的方案不是那么完美,你就需要重新的“發明”,不斷的調優,最后達到穩定的狀態,從而fix這個“發現”。
一次發現多次發明,多次發現一次發明
所以,你會發現,針對“發現”的一個問題,“發明”可能會有很多次。而一次的“發明”,也有可能解決的是很多次的“發現”。
而針對“發明”這件事本身來說,在互聯網產品設計中,不一定所有“發明”都一定是新的方案,不需要重復制造輪子。如果針對某些“發現”,已經有了很好的解決方案,就可以直接借鑒。
總結
做產品就像當醫生,看病的第一步,一定是發現病人得的是什么病,第二步,才是治病。
很多應屆生在求職PM的過程中,介紹自己的時候,強調自己熟練掌握Axure,而Axure只是產品經理“發明”產品方案中的一個工具。并不是pm的核心競爭力。發現正確的需求的能力,遠比產品方案設計更重要。
#專欄作家#
李坤,個人博客:likun.pm。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專欄作家。百度高級產品設計師,關注社交化以及O2O平臺,擅長業務需求分析,產品設計。
本文原創發布于人人都是產品經理,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這也值得寫篇文章,也能登出來,兩邊都挺蛋疼
冒昧請教一下?為什么這么說?
個人覺得這是每個PM都會有的思維和工作方式吧,只是可能大部分人沒有總結歸納而已?;蛟S是我期待太高了,覺得會有一些有啟發和指導性的東西。
對PM來說,這篇文章的讀完感受就是“你說的很對,然而并沒有什么幫助?!比缓缶蜎]有然后了。
說話直,開始語氣沖了,在此說聲抱歉。
你幾年產品經驗?我后面總結里寫了,針對應屆生求職的。因為很多來這個站點的人是應屆生。其實這篇文檔,就是想說明一個問題,發現問題(需求)是比產品設計更核心的能力。做產品是為了解決問題而不是為了開發功能,但是很多PM不一定真的能意識到這個問題
怎么說呢,你們倆的角度不一樣,作者的角度是歸納總結給剛入職場的小白看的,評論者的角度是,你提出了問題,但沒有解決問題,對我沒有幫助,所以很雞肋。 感覺你們都沒錯,只是層次和觀點不一樣。 如果作者能把以后我們應該怎么做好這四步,那就誰看都沒毛病了,就完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