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經理/產品負責人/項目經理的區別與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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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從目的/邏輯/特長/分工職能來解釋產品經理/產品負責人/項目經理的不同。

搞清楚這三者之間的區別以及分工,肯定是有意義的。

在我的前幾份工作中,有時候職位是產品經理,又被加以產品負責人的稱呼,有時候又會兼任項目經理,隨著公司或者崗位的變動,似乎項目經理的稱呼反而變多。

可以肯定的是,在互聯網這個行業中,這些角色并沒有一個常規的定義,我們到底是“產品經理”,“產品負責人”還是所謂的“項目經理”,更多時候只是取決于公司的規模與組織大小。

但我仍然認為區分這三者中的相同處與不同處很重要,畢竟不論在“公司”層面上如何定義這三者,這三者都應作為緊密的團隊中的一員,并且與彼此緊密合作,畢竟作為一個產品崗位,我們都希望能夠做出有意義的產出,并且能夠使負責的產品被客戶接受甚至喜愛,不是嗎?

如果要我嘗試去通過定義這三者解釋不同,我可能會這樣去說:

  • 產品經理(Product Manager)設計產品靈魂,根據對客戶需求的理解來設計理想的客戶體驗;
  • 產品負責人(Product Owner)與開發團隊合作,以確保建立正確的體驗;
  • 項目經理(Project Manager)專注于所有跨職能工作,制定準時和預算時間表;

下面讓我嘗試分別從目的,邏輯,特長,以及分工職能來解釋這三者之間的不同。

1. 目的

1.1 產品經理

作為產品在整個生命周期中具備何種靈魂的締造者,產品經理必須要考慮產品的核心能力,所背負的愿景,在公司戰略中可能會扮演的角色。

因此產品經理也需要在產品從定義,產研,交付甚至推廣過程中承擔對應的跨部門的工作,既然作為產品靈魂的締造者,產品經理當然不是一勞永逸的角色,我們肯定不能說產品交付到運營后就叉腰不管了,市場上很多產品經理所負責的工作可能是讓產品的死亡日期來的更晚一點(換言之,這款產品已經在走向死亡的路上了)。

1.2 產品負責人

產品負責人這個概念在國內大多時候都會與產品經理混為一談,其實產品負責人應該具備有一定技術功底,由他們來承擔研發負責人一職,一方面了解產品經理在設計產品時的想法,一方面又能夠回答研發團隊成員的問題并闡明產品經理的要求 。

如果要給他的工作職責定義一個OKR,那應該是負責使研發團隊工作所產生的產品價值最大化,比如通過優化研發功能排期和迭代節奏來讓研發團隊工作更加高效而又有節奏。

1.3 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的工作目的取決于“我們對項目的定義”,如果我們把項目定義為“與產研團隊進行溝通,協調資源并安排研發節奏”,那項目經理就等同于產品負責人的概念。

如果有同學研究過PMP,應該了解項目經理作為對項目負責的核心成員,需要確保在整個項目的生命周期(啟動、規劃、執行、監控、收尾五大過程組)中均可控。

為了達成產品經理與產品負責人的工作內容,他們承擔的跨職能工作可能是最多的,是內外部關注的核心聚焦點,因為需要由他們來協調團隊與復雜關系間的復雜工作(比如和上下級溝通協調合適的資源入場出場時間,對人員有一定的任免權與獎懲權,需要直面甲方核心客戶并且維護客戶關系控制期望),他的壓力也應該是最大的。

2. 邏輯

2.1 產品經理

產品經理需要定義整個產品的生命周期,并且安排在不同周期節點中的不同需求優先級,并以此將產品的愿景與公司的業務目標進行聯系,從而在產品路線圖中記錄產品的執行策略和總體目標。 當然了,記錄產品的需求,用戶的想法,并且確定需求的優先級也是產品經理的工作指導邏輯。

2.2 產品負責人

產品負責人一般不會建立屬于自己的產品路線圖(畢竟他的工作就是為了使研發團隊工作所產生的產品價值最大化),因此產品經理設計的路線圖組大致情況下也就是產品負責人的工作指導路線圖。但也因此,他們應該與產品經理密切合作,確保雙方對需求,優先級的判定是一致的。

2.3 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的工作邏輯主要是以資源規劃作為核心準繩,畢竟合適且合理的項目進展圖可以展示每一個資源的工作時間與資源釋放時間,同時也能夠為即將到來的工作或者忽然產生的變更提供更合適有效的協助。

3. 特長

3.1 產品經理

產品經理的特長是對產品,市場和客戶之間的深入了解。因為他們負責戰略和戰術的具體打法與節奏,也是在一線確定節奏并下達操作指令的人。

3.2 產品負責人

產品負責人的特長是整理需求或記錄實際的用戶故事(user story,一種用來描述需求的表達形式),并且通過3C或INVEST規則采取一些更加技術性的方法控制研發節奏,作為產研團隊的核心人員,早會或迭代周期一般也是由他們來進行掌握的。

3.3 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具有豐富的經驗幫助項目按期上線。他們知道如何估算完成項目所需的時間,并確定資源,人力或者其他環節中可能發生的潛在問題。

4. 分工職能

4.1 產品經理

產品經理大多時候需要與運營,銷售,市場推廣等方面與同事緊密合作。他們將產品愿景和計劃傳達給為產品成功投資的高管和其他人員(包括客戶和合作伙伴),并且力圖說服他們為此買單。

4.2 產品負責人

產品擁有者總是與開發團隊保持密切合作。有的團隊中設計師也囊括在研發團隊中,通過定義詳細的需求,確保技術基礎結構的可變性,為產品提供通向目標與未來的實際方法。

4.3 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的工作與更廣泛,為了確保每個人都保持動力并在合適的路線上前進。 他們必須要知道如何組織團隊更加凝聚,在當前可用的資源中怎樣安排工作才是代價最小且成功性最高的方法,如何將有限的資源進行合理的使用從而達到最大的產出與最優的效果。

其實不管怎么說,這三者雖然稱謂不一但又目標明確,通過彼此的配合與協作,做出一款真正有意義且能夠被客戶接受甚至喜愛的產品。

有的公司中即使對崗位稱謂的定義較為明確,但承擔具體職責的人卻不見得有合適的能力,這有可能是因為公司規?;蛘咂髽I文化所導致的,我們也無法對這一點進行改善.但不管怎樣,保持初心,為了達成目的嘗試更多的辦法,結果大概率總是會趨于成功吧。

 

本文由 @Wannz 原創發布于人人都是產品經理。未經許可,禁止轉載

題圖來自Unsplash,基于CC0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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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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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說的不對呀,產品負責人不是這個意思

    來自廣東 回復
  2. 這只能說是,基于作者自身的認知范圍和知識水平所理解的,三者的聯系和區別。這三個概念首先是從西方流入國內的,起來源于PMI,所以應該以PMI的解釋為準。作者基本上把PO的解釋,完全安在了PM身上

    來自廣東 回復
  3. TO C的產品是不是也是需要產品經理的呢

    來自江蘇 回復
  4. 這個分析我贊同并且完全理解

    來自江蘇 回復
    1. 哈哈哈哈

      來自四川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