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問題,如何用產品思維來解決?
泛濫的謠言不僅浪費了網民大量的注意力,更可恨的是容易給民眾帶來恐慌。除了鄙視和唾棄,我們有必要思考為什么謠言極具市場?謠言是否能夠被消滅?是否擁有好的方法治理謠言?能否從這種社會現象中獲得工作上的啟示?
剛剛過去這個春節,大概會成為我們畢生難忘的一個春節。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全國肆虐,毀掉了原本屬于中國人最重要的一個節日。
在全國上下防抗疫情的這段時間里,涌現出無數讓人感動的故事,但同時也發出了一些雜音,而謠言便是雜音里尤為刺耳的那個部分。
疫情大規模爆發后,微信群尤其是家族的長輩群里,常常會有長輩發出一些似真似假的傳言,但這些傳言經過證實,大部分都是謠言。
泛濫的謠言不僅浪費了網民大量的注意力,更可恨的是容易給民眾帶來恐慌,例如前些天瘋狂搶購大米的老年人。
這些恐慌在人群中傳播,不僅僅會擾亂人們的正常生活,更給錯綜復雜的疫情局勢增添了沉重的治理壓力,應該受到所有人的鄙視和唾棄。
除了鄙視和唾棄,我們有必要思考為什么謠言極具市場?謠言是否能夠被消滅?是否擁有好的方法治理謠言?能否從這種社會現象中獲得工作上的啟示?
1. 謠言為什么極具市場
一個謠言的成功傳播,需要有造謠者與傳謠者兩種角色的共同參與,而相信絕大多數人都是傳播者而非造謠者。
造謠的動機紛繁復雜:有為出售商品刻意制造恐慌的商家,也有“唯恐天下不亂”的險惡小人,還有純粹希望通過制造焦點獲得關注的人等等,很難逐一而論。
這也就意味著很難用社會學等手段普適地解決謠言根源的問題,只有加大查處力度,用正義的法律懲罰造謠者,提高造謠的成本,才有可能降低謠言的產生。
所以通過分析傳謠者的目的,有可能更能找到切除謠言傳播途徑的方法。
我們可以將謠言的傳播過程分為:傳謠者接收謠言與傳謠者傳播謠言這兩個階段??梢愿鶕@兩個階段分別分析出謠言本身對傳謠者的價值與傳播謠言這一行為對傳謠者的價值,從而斬斷傳謠者的價值鏈,切斷謠言的傳播途徑。
謠言本身是一種消息,具備時效性與稀缺性這兩個特點。人們常常熱衷于追逐“內部消息”或“小道消息”,而在此時,謠言便充當了這種角色。當人們看到謠言時,猶如發現了什么天大的秘密,便是消費了謠言的稀缺性。
在傳播領域,誰能將消息更快地傳播出去,誰就能獲得更大的收益。所以當人們在獲取消息的時候,會在最短時間內將消息的即時性銷售出去。而對于消息的接收者,在獲取到消息本身稀缺價值的同時也被動地接受了由上一個傳播者銷售的時效性。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數的謠言都是負面的,帶有悲觀主義色彩。
馬特·里德利在他的《理性樂觀主義者》一書中寫過下面一段話:
如果你說世界已經變得越來越好,你可能會被稱為天真和麻木不仁。如果你說世界將會會越來越好,你會被認為是令人尷尬的瘋子。
另一方面,如果你說災難即將來臨,你可能會期待麥克阿瑟天才獎,甚至是諾貝爾和平獎。
在傳播過程中,悲觀主義的信息往往比樂觀主義信息更具市場,這是多年觀察積累的社會學經驗。傳播悲觀謠言這一行為,能給傳播者帶來這種深邃感的自我感知。
而人類本身還具備一個天然的特性——利他性。在復雜不定的情勢下,人類便會通過傳播悲觀消息的方式向他人發出警醒,以實現利他的自我價值。
利他性、深邃感等等復雜因素加上謠言作為一種消息本身所具備的即時屬性,綜合成為了傳播謠言這一行為帶給傳謠者的價值。
由此可以看出,謠言本身和傳播謠言的行為都擁有巨大的價值,謠言極具市場的現象也就不足為奇了。
2. 謠言是否可以被消滅?
很遺憾,由于“傳謠”這一行為于對傳播人群有極大的價值,所以只要存在謠言,就一定會被傳播出去。而造謠行為本身無法徹底杜絕,所以謠言傳播的現象也不可能被消滅。
而所謂謠言也并非完全有害,謠言本身是一種信息,互聯網的誕生加速了信息傳遞的效率,使每個人都成為了信息的分發者與傳播者。
從近期疫情發展的情況來看,無論是上天派來的八位信使,還是社交媒體上各個社區居民發出的最新情況,可以說互聯網與社交媒體挽救了成千上萬人的生命。
一位博友說過,要準確區分“謠言”、“流言”與“傳言”,不能將與官方不一致的說法一刀切地當做謠言處理,那樣只會進一步扼殺真相。我深以為然。
那么,是否有辦法在充分提高互聯網信息傳播價值的同時降低謠言散播給社會帶來的危害呢?
3. 產品人的一些思考
前面說到,對于傳謠過程中的價值,可以分為“謠言本身帶來的價值”與“傳播謠言這一行為帶來的價值”兩個部分。
只要分別降低這兩個部分給傳謠者帶來的價值,便可以大大扼制傳謠行為的發生。
(1)首先需要降低謠言本身帶來的價值
而這一步需要充分調動各個媒體的積極性,鼓勵各類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的工作人員深入現場,做一線的報道。
由于新聞記者通常受過專業的新聞訓練,對于信息真實性的敏感度要遠高于普通民眾。由新聞媒體報道出來的信息本身就經過了專業人士的篩選和鑒別,傳播謠言的可能性就被大大降低。
并且,新聞媒體需要對新聞的真實性負責,虛假的新聞報道會給媒體品牌帶來毀滅性的打擊,在利益制約之下,媒體對于信息的發布也會更加謹慎。
而民眾一旦有充分的渠道接收到大量新聞媒體的真實報道,謠言的價值也就不復存在。
(2)其次,考慮降低傳播謠言給傳謠者的價值
過去,我們有一個傳統的認識,叫做“大災之后有大疫”。而通過對謠言產生方式與傳播渠道的分析后我們可以知道,大災之后必然也有謠言,這是人性使然,難以抵抗。
作為任何一個災害信息傳播的平臺,在平臺建設之初,需要同步設計“辟謠版塊”,并盡早研發上線。我們也很欣慰的看到,現在幾乎所有這類的平臺,已經具備這項功能。
既然傳謠行為的價值是稀缺性與時效性,辟謠平臺的使命便是“反稀缺性”與“反時效性”。
當一個謠言被辟謠后,謠言的稀缺性便不復存在,而辟謠的速度越接近造謠或傳謠的速度,便越能對謠言的時效性帶來毀滅的打擊,從而扼制謠言的傳播,給用戶帶去極大的價值,當然這需要各方的極大努力。
而辟謠功能不僅僅給用戶帶去價值,對于企業品牌的價值也是巨大的。
我們知道,謠言是一種消息。反過來,辟謠信息也是一種消息。當謠言因泛濫傳播而不再稀缺時,辟謠信息就成為相對稀缺的信息。
用戶獲取到辟謠信息時,會因為消息的稀缺性,在第一時間將辟謠信息傳播出去以保衛消息的時效性與滿足自身的利他性。這時,辟謠者獲得了與之前傳謠者同樣的價值,做出了與之前傳謠者同樣的行為,間接幫助品牌的傳播,快速提升品牌的知名度。
(3)再者,發掘造謠者動機,做出相應的處置
雖然造謠行為發生的原因不盡相同,但造謠行為能夠產生的原因本質還是造謠的收益大于造謠的成本,那么想要最大程度阻止造謠行為的發生,便是要想辦法讓造謠者的收益小于成本。
而要做到兩者之差為負,要深刻了解造謠者的動機,根據不同的動機做出相應的處置。
例如,對于單純只是想吸引關注的造謠者來說,可以按照散布虛假信息的網絡誹謗罪懲罰,拘留或是罰款便足以抵消造謠者傳播謠言的收益,使得造謠成本數十倍增大,從源頭扼制謠言的產生。
但對于部分有經濟利益的驅使而捏造的謠言,網絡誹謗罪的成本就太低了。
例如,一個白醋廠商為了制造稀缺,故意找第三方散播“噴白醋可以消滅冠狀病毒”的謠言,導致白醋被瘋搶從而缺貨,該廠因此獲得巨大利潤。
而如對造謠者僅僅按照網絡誹謗罪懲處,巨大的商業利潤完全可以抵消15天的拘留與少量罰款。對于這種情況,便要根據造謠者的動機進行深入調查,發現造謠的動力來源。
一旦發現有巨大的商業利益,便應認定為“擾亂市場秩序罪”的罪名,通過沒收違法所得、判處有期徒刑等刑事處罰手段,讓違法成本永遠大于收益,這樣造謠者在造謠前便要充分評估造謠風險,從而降低犯罪發生。
社交媒體誕生以來,給人類社會帶來了巨大的價值。我們要在善于利用這個工具的同時防范少數不良信息帶來的影響。作為產品人,更應該關注行為背后的原因,通過拆解行為的價值,逐個擊破,讓整個社交生態更加健康,發揮出更大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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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一個原因,但不是唯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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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精彩的產品思路分析法,系統性介紹了謠言,并對如何解決謠言傳播提出了好方法
在一開始民眾對于這些謠言傳言會相信,我覺得是人的一種本能,目的就是為了去保護自己,所以對于謠言要有權威的答案和科學的解釋,這樣這些謠言和傳言的危害就會去得到最大的減少
是這樣的,警覺性高的基因更有可能在數千年來人類遇到的各種災害中留存下來。
這年頭你能分清什么是謠言嗎?先把謠言搞清楚了再說吧,當下社會,沒有什么謠言不謠言只有公開與真相,開放信息透明、謠言不攻自破,別再讓無辜的勇敢者做犧牲
所以要區分謠言,流言和傳言之間的區別。
謠言是建立在無知的基礎上
無知是相對的,一個認知階段有一個階段的認知,也有對下一個認知階段的無知,所以永遠存在無知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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