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國做Product Designer,到底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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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導語:美國互聯網公司的團隊和角色是怎樣構成和分配的呢?Product Designer(產品設計師)又在做著怎樣的工作?今天,本文作者為我們分享了他作為PD的日常工作內容,幫助我們了解美國的PD。

Hello大家好,我是Teresa,這是我第一篇文章。最近和國內的朋友們交流的時候,他們總是很好奇我作為PD到底做什么?今天就用這篇文章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一、美國互聯網公司的團隊和角色

我先來介紹一下背景情況——美國互聯網公司的團隊和角色。我就說我們公司吧(ToB SaaS Startup),其他公司職能也差別不大:

1. Product Team 產品團隊

產品團隊有Product Manager, Product Designer(UX Designer, UI Designer), Developers (Front-End, Back-End)。產品經理和其他角色不是平級的,他是其他角色的Lead,比如我們團隊的PM其實就是Product Director。

即使他們不是其他角色的direct report,他們的話語權也很高,也是實際管理者。美國產品經理大部分都是MBA畢業,或者在行業工作很多年以后從其他崗位轉的。

但也有的公司按照職能線分的,就是設計師在設計團隊,PM在產品團隊。那樣一般是比較大的公司,同職能的角色很多,有助于資源分配,知識共享等。

2. Client Success Team

企業級客戶的維護,對客戶和用戶提出的問題進行反饋。

3. Marketing Team

公司官網的維護,通過各種活動和搜索優化等吸引來新的潛在客戶。

4. Sales Team

客戶表達意向后去pitch產品的價值,通過各種渠道(比如和其他產品cosale)建立和大公司的合作關系。

二、Product Designer 產品設計師

1. 歷史發展

產品設計師也是這幾年的新名字,工作內容從UX,UI演化而來,有點像阿里的全鏈路設計師,正在迅速取代代替UX和UI。

一般來說美國的UX Designer(用戶體驗設計師)設計交互流程,優化體驗細節,在小公司也負責調研用戶需求;UI Designer(界面設計師)設計icon,控件樣式之類的;Interaction Designer(交互設計師)設計真“交互”就是動效反饋之類的。

一般小公司只有UX或者UI Designer,中型公司兩者都有,大公司還有Interaction Designer。

大概從18年開始,各個中小型,甚至大型公司都“忽如一夜春風來”,把UX和UI結合在了一起變成了Product Designer。Product Designer對設計師要求更高,工資也更高。

2. 工作內容

一般來說大家認為PD要懂產品、UX、UI,但實際操作中同樣的名字每個公司PD做的事情不太相同。

有的比較偏視覺,比如Facebook的PD畫視覺圖就非常細致。有的公司PD就比較偏交互邏輯,有的比較偏用戶體驗,還有的偏產品策略(我就算很偏產品了),具體更偏向什么看公司產品類型。

我認為一個Product Designer,尤其是小公司的PD,具體做什么自由度還是很高的。在產品、交互、UI這個Spectrum以內可以自行探索,當然也要和公司需求結合。

三、我個人作為PD的日常工作內容

1. 產品新feature設計

這個過程大概是這樣:PM找到我說,“根據其他團隊的反饋,客戶可能想要A功能,我的想法是可能可以做成這個樣子。這是我的第一個idea,我們探索下?!?/p>

我就找各個團隊溝通下,“為什么你覺得他們需要xxx功能?銷售會議中潛在客戶提到的時候是怎么說的?”然后我需要去找用戶做調研,可能就是interview,從各個側面嘗試理解需求(這里和C端比較像,是我們產品性質決定的)。

最后確定需求是B,向PM匯報。我們一起開始Brainstorm,多方面考慮之后定下方向。

有個方向以后,我會負責出很多個設計方案,和團隊討論,找用戶測試需求是否存在,最后細化成UI稿交付給開發團隊。

這過程里,我需要不斷向Product Director (PM)同步信息,把他當作行業專家consult。PM就更多地是領導我和幫助我的角色。

2. 產品流程優化/基礎設施建設

我在推動項目進展的時候會發現很多問題,就需要順手解決了。比如說我決定做什么功能,要不要繼續發展一個功能,需要看數據吧,那我就會有需要提升我們公司數據分析系統。

我希望節省和developers溝通的時間,節省我設計的時間,整體提高產品團隊的效率,就做了Design System。

在B端復用的UI Pattern很多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拖拽和替換控件完成設計。這樣,我們收到的很多小的設計需求,PM或者說Developers可以自己解決,不打擾我的工作流。

我想要對客戶提出的東西有更好的把控能力,那就也會推動各小組促進交流,設計新的組織內信息流動方式等等。

我想每一次項目的價值大一些,不要打一槍換個場,那就需要我去推動建立項目復盤這個環節。我作為PD的工作內容寫得很細,但其實每個公司之間還是區別很大的。

但一般來說,我會認為PD做的事情是,拿到項目需求(僅僅是對用戶的需求的猜測這個程度)、確定需求(這個需求真的存在嗎?價值多大?憑什么比其他項目優先級更高?)、滿足需求(有哪些設計方式?用戶需求真的滿足了嗎?)。

具體以什么樣的方式達到這些目標,非常地dynamic,希望這篇文章能幫你理解美國的PD。

 

本文由 @浣熊君Teresa 翻譯發布于人人都是產品經理,未經許可,禁止轉載

題圖來自 Unsplash,基于 CC0 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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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請問美國有類似人人都是產品經理的網站嗎?

    來自美國 回復
  2. 感覺國內也有這個趨勢,我們是叫product owner,雖然不是team的leader,但是也要為feature的budget和team的capacity負責

    來自北京 回復
    1. 大公司小公司還是不一樣的,不同公司的結構也不同。一個角色承載的任務太多的話,劣勢還是不小的,而且對這個角色的要求也更高。我還是覺得產品經理管產品的方向和邏輯就行、budget和capacity可以由項目經理和各具體部門的leader來分擔

      來自浙江 回復
    2. 我同意,應該最好要分開的,除非是整個公司的CPO。我們的PM要管capacity,以及加入sales過程,沒時間再定義產品了。

      來自美國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