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個角度看P2P網貸平臺
P2P平臺業務是怎樣?現狀是如何?未來又會如何發展?
“P2P”(peer-to-peer lending首字母縮寫)是一種“個人對個人”的小額貸款,追溯到2005年,英國出現了全球首家互聯網網貸平臺–Zopa,之后迅速火遍世界各地,延展至美國、德國、俄羅斯、印度等國。
中國P2P網絡網貸起源于2006年,由宜信等互聯網創業公司引入,2007年拍拍貸和宜信網絡網貸平臺先后上線,基于互聯網技術的P2P借貸模式呈現出蓬勃的生命力。
2013年P2P網貸行業迎來爆炸式增長。2015年新增網貸平臺1500多家,各類機構紛紛涌入。金融資本亦蜂擁而至,當年獲得風投青睞的平臺近70家,一些平臺動輒融資上10億元人民幣,行業陷入幾近瘋狂的境地。
行業發展過快,各類機構良莠不齊,非法集資、詐騙跑路等風險事件頻發。2015年全年問題平臺達896家,占比為35%,是2014年的3.26倍。按照銀監會的統計口徑,問題機構的數量要超過這一數目。
市場為何需要p2p網貸平臺的存在?
p2p平臺的本質是充當資金融通的中介。資金供需雙方之所以需要金融機構充當中介,是因為存在信息不對稱。為了降低資金融通中的風險,資金需求放回盡可能廣泛地搜集信息,但信息不對稱增加了信息搜集和甄別的難度與成本。由此產生的結果是,在傳統金融業務中,金融機構要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來調查個人、企業的信用情況和償付能力。
為了解決這一困境,首先應該打破行業壁壘,加快信息流動,同時完善大數據挖掘技術,建立健全個人信用檔案。
在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問題逐漸被暴露又不斷嘗試解決后。未來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趨勢將是傳統金融與新興金融相互融合、國內國際合作與競爭日益突出、市場整合與自我出清逐步加快的過程,同時監管政策與行業自律厘清邊界,互聯網基礎設施平臺也將不斷完善。
真正的p2p平臺業務是怎樣?
真正的P2P平臺,只是借錢人和投資人的純粹的信息中介平臺(Peer-to-peer networking),其特點是在線上發生交易,投資人和借款人在互不認識情況下,p2p平臺為雙方提供信息服務,或是撮合交易服務,最終完成投資與融資的過程,我們稱這一過程為p2p。
很多人將傳統金融與新興的金融對立起來,忽視了金融本身的風險屬性;另外就是沒有認清何為真正的P2P,將其與線下理財混為一談了。p2p平臺是不做資金收付和集中投資業務,即資金池業務。因此,不是所有互聯網金融公司都是P2P平臺,不具備上述特點,特別是涉足資金池業務,就不能稱之為真正P2P。
打p2p模式擦邊球的公司亂象叢生
近期,上海、深圳等地掀起了整治非法集資高潮,多個百億元級別的財富管理公司涉嫌非法集資被調查。
線下以P2P之名存在的投資咨詢公司、理財機構眾多,多于在線平臺數倍,在高經營成本的情況下快速擴張、許諾高息回報的機構應特別予以注意,應該成為超過網絡平臺的重點排查、約束對象,否則打非效果會大打折扣。這些線下理財公司不僅資金流向不明,而且無資金存管,存在客戶資金被挪用的風險。
如何認清這些偽p2p平臺?
- 一是,龐氏騙局。通過偽造虛構不真實的“空頭項目”騙取投資人的資金,通過借助投資人的資金建立資金池、緩釋流動性風險;
- 二是,私募亂象。由于準入門檻低而且吸儲極具隱蔽性,導致監管難度大,并且現在具有網絡化的趨勢;
- 三是,偽概念橫行。在P2P、眾籌等創新概念的偽裝下從事一些非法的經營活動;
- 四是,包裝亂象。很多平臺為了獲得投資人的信任過度包裝,甚至出具一些虛構平臺背景的現象。
有投資就有風險,P2P最大風險點在哪?
近一年內,金融體系潛在的系統性風險在不斷增加,幾大國有銀行票據案接連被曝光,直接折射出銀行理財本身存在風險的金融屬性。
所以說有投資就必然會存在風險點,無論是固定類金融產品,還是國債、外匯、股票等投資產品其無形中都存在風險點,p2p平臺的風險存在也是一種不可避免的情況,因此,我們不能因為某些不規范經營的平臺而對p2p行業求全責備,作為投資者我們應該設法將風險降到最低。那么,P2P最大風險點在哪?
其一:在于借款人到期不能還款,投資人收不回投資。因此,評價一個P2P平臺好壞,要看能否最大限度控制到期不還款事件的發生。
P2P平臺的服務對象會包括沒有信用卡、沒有貸過款的人。門檻低,如何實現信用評價,減少風險?規范的P2P平臺會有一套借款人的征信評價體系–為每位借款人打分。
不同信用等級的人,還款的利率不同:分值高信用高,利率低;分值低則信用低,利率高。評判信用等級的信息很多,包括工資收入、社保資金繳納數、公用事業費交納情況等,數據提供和審核全部在網上進行。投資人根據這些信用等級情況自愿投資,風險偏好高的人,可以選擇信用低但回報高的標的,而風險偏好低的人,可以選擇評級高,但收益低的標的。
其二:投資人參與P2P投資,需要將錢打入P2P平臺,然后再投入選擇的標的。P2P平臺交易頻次高、資金流量大,幾分鐘內在P2P平臺賬戶停留的資金就可積累至可觀的數量。平臺管理者是否有可能卷款而逃?這正是推出P2P第三方資金存管的所在。
破解監管難題
P2P網貸監管辦法出臺背景所面臨的困局,正是當前中國互聯網金融監管陷入兩難境地的一個縮影。
參與決策的高層人士對互聯網金融業態的認識也不盡相同,這種分歧長期以來一直存在。有的主張實行弱監管,為互聯網金融創新留有余地和空間,有的則認為應該采取更加嚴厲的監管措施,防止金融風險的爆發和傳染。對互聯網金融業務如何監管?監管到什么程度?各方各執一詞。
俗話說“計劃趕不上變化”,互聯網金融業務創新性太強,按下葫蘆浮起瓢,業務“變種”極為迅速。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央行行長周小川坦言,互聯網金融形勢發展很快,原來出的文件還沒有真正落實執行,還沒有全都做到,又有一些新挑戰,還需要進行新的研究。
中國特色的創新型互聯網網貸平臺
中國金融市場正處在半管制狀態向全面市場化轉變的階段,正在經歷“經濟金融化”和“金融信息化”疊加的進程中,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互聯網金融被賦予了金融信息化和服務實體經濟的雙重角色,在一個市場化程度不高,監管制度相對滯后的市場環境下,互聯網金融創新和探索,往往非常容易觸及法律的底線。
以美國市場P2P網貸為例,金融市場高度市場化,已經形成層次分明的放貸組織機構體系,建立了相對公開、成熟的法律規則制度,P2P網貸自然而然就會回歸個人與個人信貸的本源,網貸平臺主要充當信息中介的角色,或者從事債權交易、流轉平臺業務等,其業務開展接受美國證監會監管。
中國金融市場發育程度離完全市場化尚有很大距離,互聯網金融領域監管政策如果完全照搬國外,有可能造成水土不服,甚至帶來更大的扭曲和風險,正如股票市場的‘熔斷機制’。
這幾年,業界學界經充分討論逐漸形成一項共識,國內互聯網金融本質仍屬于金融,沒有改變金融風險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和突發性的特點?;诮鹑跇I務本身的外部效應和互聯網金融的媒體特性,需要構建與其相適應的監管架構和法規制度。
發達市場網貸平臺監管
2008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就認定通過P2P貸款機構發行的票據是證券,必須在該機構進行登記。由此,美國政府正式開啟對P2P行業的監管 。根據法規要求,P2P公司運營必須遵循一系列關于透明度和消費者保護的聯邦和州證券法。
2014年,由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頒布的P2P借貸監管方案在全球范圍內得到了廣泛效仿。這份監管制度已經實行了好幾年,現在,企業初始的合規成本正從10萬歐元增加至100萬歐元。
然而,P2P行業也是高度分散的。比如英國就有22個營業額大于450萬歐元的平臺(數據來源:AltFi)。金融行業顧問博維爾還指出,截至2015年第三季度,已經有超過100 個P2P公司申請了全FCA授權。
中國特色監管體系呼之欲出
中國的P2P行業在2015年迎來了井噴式增長。去年一年中國P2P貸款總量超過 1500億美元(約合9820億人民幣)這一增長速度接近2014年(370億美元)的4倍。據P2P業內人士Online lending House統計,截至2015年年底,超過30%的中國P2P貸款人(3858人中的1263人)卷入了諸如法律糾紛、企業倒閉、無法取回本金或高級管理人員跑路等事件中。一起高達76億美元的“龐氏騙局”e租寶事件,觸發了中國政府決定在新一年針對P2P行業推出新的條例的關鍵因素。
p2p平臺健康發展之路該如何走?
規范經營的P2P平臺,只作為信息中介存在,不能監守自盜,把資金挪作他用。第三方資金存管將用戶資金與平臺隔離,能夠降低P2P平臺卷款跑路的風險,減少違規涉足資金池業務的可能性。
由于各類型P2P平臺風險事件頻頻暴露,部分銀行之前暫時關閉部分第三方支付機構涉P2P交易的接口。銀行審慎排查P2P企業風險很必要,但若因此劃清界限互不往來,恐怕P2P行業也難借力發展。此外,卷款跑路只是P2P平臺風險的一種,銀行存管也只是防洪堤的一段。P2P行業需要建立公開透明的數據系統,對借款人信用和債務情況進行登記、分析和評級,解決標的造假、過度負債等問題,輔助投資者判斷,降低借款人償付能力不足的風險。
普通投資者則須對高收益產品保持警惕,謹慎選擇P2P平臺,辨別平臺超越許可范圍的違規業務,多借助信用評級等信息對借款人進行風險識別,切莫上了高收益的當。
知識延伸:p2p、銀行、存管、托管四方面的關系?
存管與托管,雖一字之差,但背后是責任與義務的區別,也是平臺與客戶資金真隔離還是假隔離的分界。一般地,資金存管是指P2P網貸平臺將客戶交易資金或平臺備付金、風險金等存放于第三方機構賬戶,如銀行賬戶或第三方支付公司賬戶,類似于證券資金第三方存管(習慣上往往混同于第三方托管)。
在這種模式下,第三方機構實際上并不承擔監督資金流向的義務,P2P平臺也未真正與客戶資金隔離,平臺可以隨時從第三方提取這些資金。
資金托管是指投資人與借款人均在銀行開設個人賬戶,銀行按照指令做資金劃轉,整個過程投資人都能看到自己資金的準確去向,平臺絕無接觸借貸資金的可能。
兩者最根本的區別表現在,托管需要銀行對資金賬戶進行監控,并定期出具報告,以證實資金用途是專項用于保障投資者投資本息,并定期向大眾公開余額;而存管僅僅是開一個定期存款賬戶而已。
存管,還是托管,一直是P2P網貸圈里一團剪不斷理還亂的線團。但無論是存管還是托管,形式上都是為了實現P2P平臺與客戶資金(包括投資人和借款人)的物理隔離,防止平臺搞“資金池”、做自融業務,防止客戶資金被平臺挪用。換言之,是p2p平臺自證清白、避免“瓜田李下”之嫌的行業慣例。
如何避免成為P2P平臺的背書,這將是資金存管銀行繞不過的一個全新的風控課題。
P2p平臺存在對經濟市場的作用
P2P作為銀行體系的輔助工具。借助互聯網無限便捷、互聯互通的神奇力量,P2P大大滿足了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覆蓋不到的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也極大程度地喚醒了我國普通民眾的投資理財熱情,讓理財越發成為了國人的日常習慣。這也為我國正在重視的投資者教育、征信體系建設提供了一定助力,為推動利率市場化貢獻著積極力量。當下,P2P也越發注重投融資者的場景化需求,讓公眾對金融的需求因為大數據的存在而得到高效的匹配和滿足。
李克強總理從其一開始在政府報告首度公開鼓勵、支持互聯網金融,到今年在“十三五”規劃當中,提出規范互聯網金融發展。正是在這樣的利好環境下,互聯網金融已不斷邁向合規化、健康化發展。
諫言
企業的發展不能單純建立在利益鏈上,一家沒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是無法在社會中長久存在。真心希望所有金融從業者,無論是傳統金融還是新興金融,都能站在市場經濟、社會責任的全局角度上,帶著一份敬畏之心,看待如今因為技術而帶來的金融變革,看到創新帶來的進步與改變。然后秉著這份敬畏之心,對社會負責,對企業負責,對投資者負責,對家庭負責!
本文由 @朱衛偉 原創發布于人人都是產品經理。未經許可,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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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看,挺好
我怎么感覺你把存管和托管說反了
感覺大多是理論性知識,請問如何看待如今中國這么多p2p平臺發行的投資理財計劃?如果只是信息中介,那應該更像是投資散標?
說的概念比較分明,打call
對p2p無感
互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