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金融業務中衡量客戶真實收入的常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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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微業務中,如何衡量客戶的真實收入,一直是一個相對難解決的問題,這篇文章里,作者便梳理了金融機構開展小微金融業務中,衡量客戶真實收入的幾種常用方式,一起來看看吧,或許會對你有所幫助。

長期以來,如何衡量客戶真實收入一直是小微業務中難以解決的問題,小微客戶既不像公司類客戶有規范的且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供金融機構評估公司的收入盈利情況,也不像個人消費金融業務中可以通過收入證明、社保數據、公積金數據判斷客戶真實的收入情況。而小微客戶的收入則存在收入來源多、不穩定、難以統計的問題,今天梳理一下金融機構開展小微金融業務中衡量客戶真實收入的幾種常用方式:

第一種:收入流水數據

在2010年以前,多家城商行通過IPC模式開展小微金融業務的過程中,客戶的銀行流水是衡量客戶收入的重要方式。

在當時小微商戶線下經營的模式中,由于當時移動支付還不像如今普遍,客戶經常會在當天結束經營時,將現金收入統一存入附近銀行網點,而且當時跨行轉賬通常需要支付手續費,為了降低成本,小微商戶通常會固定在一家銀行開立賬戶作為自己經營的結算賬戶。

金融機構開展小微金融業務的過程中,要求客戶提供最近6個月或者12個月的銀行賬戶流水,剔除其他類型收入后,結合IPC模式中客戶經理在現場對于客戶如水電氣表、現金表分析、出入庫單或報關單的三表交叉驗證,評估出客戶經營收入的真實情況。

但隨著跨行轉賬的手續費陸續減免以及移動支付的普及,小微商戶的收入中POS機刷卡收入占比越來越高,隨著不同銀行對于POS機的推廣,金融機構難以通過一家銀行的流水對客戶收入情況進行評估。因此,此時金融機構通過與銀聯進行合作,獲取客戶的POS機流水數據,像小微客戶推出“流水貸”產品。

無論是銀行流水還是POS機流水,都存在流水數據虛增甚至造假的欺詐風險,甚至在市場中滋生出個別不法機構利用替客戶制造假流水獲取利益,也因此流水貸產品最近幾年逐步退出了市場。

隨著支付寶與微信支付在小微商戶經營過程中的廣泛使用,區別于銀聯數據,支付寶與微信支付擁有強大的后臺根據不同的支付場景推出適用于金融機構的數據產品,未來面向小微商戶基于移動支付的新的流水貸產品也將越來越普及。

第二種:發票數據

隨著金稅四期的全面推廣,各行各業的發票數據全面推廣電子化,金融機構通過發票數據可充分掌握企業經營各方面的真實情況。

金融機構通過與稅控服務商對接、與各地稅務局直接對接或者在獲得客戶授權的情況下模擬客戶行為登錄稅務局系統的三種方式獲得客戶的發票數據,通過對發票數據的加工處理獲得客戶周期性上下游收入支出情況,由于銀行獲取客戶發票數據的方式通常通過第三方機構或直接從稅務局獲取,不需要客戶主動提交材料,可最大程度的避免客戶提供假發票的欺詐風險。向小微客群推出“發票貸”產品。

例如某金融科技公司與某銀行合作開展的“稅票貸”產品中,在獲得客戶的授權后,金融科技公司通過RPA的方式從當地稅務局系統重獲得客戶的發票數據,產品要求客戶最近連續開票月份超過9個月,最近3個月開票額≥50W,最近12個月開票額≥200W,最近24個月開票額≥400W。符合條件的客戶由金融科技公司推薦至銀行,銀行再結合客戶的征信數據、三方數據為客戶提供不超過300萬的授信。

但符合發票貸要求的客戶的必要條件是在稅務系統中能過查詢到客戶的發票開立行為,也就是該產品無法覆蓋基數更大的個體工商戶、免稅客戶以及金稅四期工程尚未覆蓋的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客群,具有一定的客群局限性。

第三種:訂單數據

通過真實掌握小微客戶的訂單情況也可以評估客戶的真實收入情況,在某小貸公司開展的電動車訂單貸產品中,與電動車品牌核心企業合作,由核心企業提供訂單數據,面相電動車各級經銷商和下游商戶提供授信。這類小微客戶已經與核心企業存在穩定的合作關系,通常經營相對穩定;同時由核心企業提供訂單也杜絕了客戶訂單造假的風險;加上貸款放款時通常金融機構直接放款至核心企業,也確保了客戶用款場景的真實性。

但訂單數據要與交易場景進行深度結合,各類場景的訂單隨著產業規模、交易周期等因素的變化難以提供標準化的訂單貸產品,金融機構無法通過標準化的產品面向開放市場提供,而是需要深耕產業,拓展產業內核心企業并掌握產業內結算規律,需要包括獲客成本、差異化研發成本、針對性解決方案成本等高昂的前期投入。目前通常是金融機構直接與產業內服務商進行對接合作,在產業內開展訂單數據融資服務。

第四種:其他類型數據

除了上述數據外,還有以下數據可以衡量客戶的收入情況,但由于下述數據不是小微客戶專屬數據,在衡量小微客戶收入過程中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而無法廣泛使用。

一是征信數據。某股份制銀行推廣的“新一貸”產品中,評估客戶收入的方式是利用客戶按揭房貸或者按揭車貸反算客戶的收入,該產品的理論依據是根據不同地區政府發布的居民收入數據與人民銀行發布的按揭房貸數據中,計算不同地區居民按揭房貸還款占收入的占比,而征信數據中的房供數據往往不存在造假風險,因此根據征信數據衡量客戶的收入也是一種主要方式。

二是長期保單數據。長期壽險或重疾險繳存習慣與按期換貸的行為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客戶壽險保單的繳存情況也可以反應出客戶的還款行為,而目前倡導將收入的十分之一專門用來購買壽險或長期重疾險,因此保單數據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推算出客戶的收入情況。但目前保單數據區別于征信數據,沒有統一的數據來源,往往需要與各家保險公司進行對接,因此數據成本較高。

隨著各行各業數字化進程的不斷深入加上不斷開放的政府數據,未來金融機構開展小微金融業務過程中評估客戶收入的方式將越來越豐富,金融機構應該深耕各類型的小微商戶在經營過程中的支付結算方式,進而找到信貸產品的切入點。

來源公眾號:FAL-金科應用研院(ID:fintechapplab_sz),Make Fintech Easier And Smar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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