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創作”的作品版權歸誰?這又是一個關于人和機器關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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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I技術的邊界在不斷被拓展之時,有關AI創作版權的問題也一直未曾停止討論,關于版權歸屬、版權保護的糾紛更是體現了不少問題。這篇文章里,作者便分享了自己的看法和見解,一起來看一下。

OpenAI在不斷拓展技術邊界的同時,AI涉及的版權歸屬再起爭端。

2023年12月,《紐約時報》狀告OpenAI版權侵權。2024年1月,非虛構作者群體發起同樣的訴訟。在積極應對的同時,OpenAI加快了與多家內容出版商討論授權許可。

內容出版商與大模型技術公司的糾紛愈演愈烈,而壓力已經來到各國版權局。過去一年,頭部科技公司與版權局積極溝通,電廠在翻閱相關文件發現,大模型帶來的版權問題不比技術本身容易理清,且與探索大模型落地應用的公司和個人息息相關。

版權問題可以被粗略地分解到兩個環節,大模型訓練輸入和大模型創作輸出。輸入環節的糾紛是掌握版權和掌握技術的頭部力量“神仙打架”,輸出環節的糾紛往往是與個體相關的“人間真實”:利用大模型創作的作品是否應該受到版權保護,以及版權應該歸誰?

根據國內外現有的訴訟案例,最常被想到的判決結果都出現過,版權歸創作者個人、歸大模型(即無法授予版權)、歸訓練大模型的一方。

一、相異的判定結果

大模型輸出的文字、圖片、視頻三類內容當中,圖片內容的版權糾紛在目前是最復雜的。由于生成式視頻技術還難以輸出具備作品價值的內容,暫時沒有可參考的案例出現。對待生成式文字、圖片內容,不同國家的態度各不相同。

早在2020年,騰訊公司發起的一起訴訟中,法庭判定AI軟件Dreamwriter生成的作品具有版權。由于AI不是自然人和法人,因此版權歸軟件開發公司騰訊所有。

另外在2023年11月27日判決的國內“AI文生圖第一案”中,原告使用AI軟件Stable Diffusion創作的作品被被告挪用,法院判決被告侵權。在有關報道中,主審法官稱考慮了案件對(AI)產業的影響??梢灶A見,短期國內有關使用AI生成的內容能夠得到法律保護,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使用這些內容可能構成侵權,權利方歸軟件使用者所有。

在這起案件中,原告多次向AI軟件輸入提示詞調整輸出結果,這一過程被法庭認為表現出了對作品的構思編排,因此圖片構成一件作品,AI軟件的角色僅是創作作品的工具。

然而,類似的情況在美國可能截然不同。著名的AI畫作《空間歌劇院》嘗試了624個提示詞,耗時80多個小時制作,并且在藝術競賽中奪得頭獎,結果被美國版權局(USCO)拒絕簽署版權。

USCO對AI畫作一直持否定態度,從2022年至今四次拒絕對AI畫作簽署版權。電廠在翻閱USCO給部分申請人的回函中發現,USCO確定版權時要求作品必須是人類作者創作,必須具備創造力。USCO對作品的創造力有最低限度的要求,且強調這個要求“可能只有一點點”。因為作者無法控制或預測AI生成作品的結果,USCO認為就版權目的而言,在AI軟件提示詞方面的工作,僅憑“一點點”的提示,就得到一個復雜的輸出,這個過程中缺乏人類的作者身份。

生成式AI技術普及之后,USCO接收到大量有關版權的申請和問詢,于是在2023年3月16日發布了一份AI生成內容的版權注冊指南。指南列出了幾條要點,比如“版權只能保護人類創造力產物的材料”,“焦點在于AI內容來自于‘機械復制’,還是作者自己的心智構思及其表達”。

這些要點強調了作品的“人類作者身份”,把由AI創作的內容排除在外。AI作畫需要人來輸入提示詞,但人在其中并不構成作者身份,而是基于數據訓練的“機械復制”。如果AI生成的作品中有足夠證據證明“人類作者身份”的參與,那么版權將僅保護該作品的人類創作部分。比如漫畫《黎明查莉婭》中,圖畫部分使用AI創作,USCO拒絕對此授權,但單獨對作者寫的文字劇情簽署版權。

可以看到,版權授予的過程中存在一些模糊的標準,USCO引用了首例照片訴訟案進一步明確立場。

1884年,美國最高法院裁決照片作品《奧斯卡·王爾德第18號》可以受到版權保護,因為它們“代表了作者原創的智力概念”。這一案件將版權保護范圍首次擴大到攝影。當時反駁的觀點認為,照片僅是“某些自然物體或某人的精確特征在紙上的復制品”。但最高法院強調,如果一張照片僅是一個“機械復制”的過程,“沒有人類攝影師的新穎性、發明性或獨創性”,那么“在這種情況下,就不受版權保護”。

USCO暗示,人通過AI輸出內容,這個過程中缺少“新穎性、發明性或獨創性”,并進一步舉例稱“猴子拍攝的照片無法被授予版權”,版權只保護人類創作的作品。不過,USCO并沒有進一步討論AI生成作品的作者是不是AI,這可能將版權的受益方導向AI開發商。

二、科技公司的不同態度

2023年8月,USCO就AI版權問題公開征求意見,多家提供AI服務的科技公司參與其中。電廠發現,各個公司對待AI作品的版權主張也不相同。

Adobe發布了生成式圖片大模型Adobe Firefly,并公開保證訓練數據完全合規。即便如此,Adobe仍然主張AI輸出內容不受版權保護。Adobe認為用戶輸入的提示詞僅僅代表用戶的想法,Al通過解釋這些提示輸出了內容。換句話說,是AI創造了關于這些想法的表達,而不是人類。不過,隨著多模態技術應用,如果用戶將自己的作品作為提示輸入,那么輸出的內容應該受到版權保護。

持類似觀點的還有谷歌和OpenAI。雙方都認為現有的版權法足以解決AI作品的授權問題,沒有理由將版權保護擴大到AI生成的作品。OpenAI還強調,生成式AI技術還在快速發展,會刺激創意產業實踐快速變化,目前嘗試制定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還為時過早。同時,OpenAI不對其生成式AI產品的輸出主張任何所有權。

三家巨頭的觀點并非無跡可尋。Adobe的數據顯示,Firefly大模型一個月產生了10億張圖片。如果這些圖片獲得版權許可,Adobe建立的版權商業將受到沖擊。谷歌和OpenAI則希望規避法律風險的同時,不希望有太多針對AI的法規出臺。

然而微軟有不同意見,它呼吁版權保護使用AI的創作者。與OpenAI不同之處在于,微軟提供了眾多AI應用,并直接服務用戶的工作和商業活動。微軟把大模型比作人類創作作品的助手和工具,強調人類控制著創作過程并決定最終的創作。

微軟用代碼生成模型GitHub Copilot舉例。GitHub Copilot用戶所編寫的代碼行數占比越來越高,今年年初為46%,微軟預計未來幾年將增至80%。微軟稱,Copilot使開發人員能夠專注于創造過程,而不是搜索文檔和案例。開發者還因此可以控制整個開發過程,比如程序的結構、提示Copilot提出建議、迭代編輯建議。微軟認為如果沒有版權的保證,使用AI工具制作的作品的商業可行性就會受到損害。

三、確權為時尚早

AI作品能不能得到版權保護,除了法律技術方面,還有一些待解決的問題。

在輸入端,大模型訓練數據的版權糾紛尚未明確,那么就版權確認而言,輸出端的內容合法性就存在質疑。這種情況下,面對大量的申請需求,USCO拒絕授權的態度就理所應當了。

生成式圖片軟件Midjourney創始人David Holz在接收《福布斯》采訪時公開承認,訓練Midjourney所用的圖片沒有獲得原作者的許可。他表示,“確實沒有辦法獲得一億張圖像并知道它們來自哪里。如果圖像中嵌入了有關版權所有者的元數據,那就太酷了,但沒有這種東西?!?/p>

由于沒有相關的判決,David Holz因此可以公開表達并暫時無責。OpenAI對此則更加謹慎,在給相關機構的意見中,OpenAI認為對于眼下這種不明確的局面,“OpenAI和其他人工智能開發商面臨著巨大的法律不確定性和合規成本?!?/p>

電廠了解到,版權賦權要考量合法性,也要考量權責關系。這可能也是科技公司主張AI作品不受版權保護的原因之一。具體來說,商業公司創造和編程了工具,用戶僅輸入提示詞,如果AI生成的內容侵犯版權,應當由哪一方承擔責任?

輸出端內容的侵權問題是提供AI服務和工具的商業公司考量的重點之一,在這一問題上與所服務的用戶“相愛相殺”。

一方面,為了打消用戶顧慮,谷歌、微軟、OpenAI、Adobe等都曾宣布,將承擔客戶因生成式內容而產生的訴訟和賠償費用,并提供法律支持。這些服務主要面向企業客戶,微軟特別強調“客戶必須實施我們提供的必需防護措施和緩解措施,才有資格獲得所承諾的服務”。

另一方面,類似于社交媒體公司規定的,用戶在社交網絡上的賬號歸社交網絡運營商所有。OpenAI在ChatGPT的《使用條款》中明確,用戶使用ChatGPT輸出的內容屬于OpenAI轉讓的權益,并支持用戶在遵守一系列條約的情況下使用。如果用戶非法使用,OpenAI可以追責。而Midjourney的類似規定僅針對付費用戶,非付費用戶不被允許商業使用。

在給USCO的回復意見中,幾家科技公司進一步表態,認為如果AI生成作品存在侵權,原因通常是在用戶的提示下發產生的。微軟稱“用戶必須按照設計負責任地使用這些工具”,OpenAI建議“評估與AI輸出相關的侵權索賠時應該從用戶開始,畢竟,沒有用戶的提示就沒有輸出,并且輸出的性質直接受到提示的影響?!?/p>

據了解,大模型訓練通常使用元提示(Meta-Prompt)、分類器(Classifier)等技術調整輸出結果,從而減少有害內容??萍脊菊J為這些措施已經極大避免了可能存在的侵權。

歐盟版《人工智能法案》在2023年12月出爐,被認為是全球首部指導人工智能全面監管的法案。相關分析認為,美國類似的法案出臺之前,USCO在版權問題的堅持對于科技公司來說不是好的信號。

版權問題的“拖延”也在限制大模型技術的能力,OpenAI提到,與版權所有者進行合作可以獲取其他方式無法訪問的材料,“并以超出預期的方式顯示它們”??梢灶A見,大模型能力的后續迭代與醞釀中的法案息息相關。

作者:肖余林;編輯:高宇雷

原文標題:電廠 | AI“創作”的作品版權歸誰?這又是一個關于人和機器關系的問題

來源公眾號:電廠(ID:wonder-capsule),探索科技公司的未知,為你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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