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山寨的雷軍和周鴻祎,背后都是生意
之前有人山寨名人出名后直播帶貨,直接把自己帶富。而這次雷軍和周鴻祎火起來后,也有人希望通過模仿引起討論進而帶貨賺錢,一切的目的,都逃不過流量和賺錢兩字。
名人模仿秀背后實際就是一門流量生意。
小長假期間,雷軍、周鴻祎、胡錫進等多位名人在短視頻平臺被山寨,模仿者的行為引起極大的爭論。
一、大佬被山寨
根據三言科技消息,5月2日開始,一位名叫“雷民”的網友開始發布短視頻,他身穿雷軍同款藍色西服、T恤,發型也基本相同。所使用的視頻BGM里有一首正是知名的“Are you ok”。在此之前,他的視頻都是一些正能量小段子,但穿著像是一個拾荒者。
最近站在流量風口的周鴻祎也沒有逃過。一位自稱“周鴻二”的博主,自4月25日開始模仿,除了戴眼鏡、穿上標志性的紅衣服、發型短寸外,他還模仿周鴻祎的說法語速、手勢。
其中有幾個視頻,是模仿周鴻祎賣車的段子?!爸茗櫠狈Q,要把自己的“保十潔”(雪佛蘭車鑰匙,LOGO前加“保”字,LOGO后加“潔”字)賣掉,準備入手國產品牌SUV。在此之前,周鴻二的視頻有股票相關的,有蹭辛巴喊話快手的。
更早一些時候,還有胡錫進的模仿者走紅,通過化妝、說話方式和語氣的復刻,對熱門事件進行評論。他的表現幾乎成功的“超越”了胡錫進本人,有評論就表示,自從刷到你,再沒刷到那個真老胡了。你是怎么找到這個賽道的?
針對這些模仿行為,有網友指出,這些人很可能將遭到小米或者360等公司法務部的“特別關照”。
對此,短視頻平臺客服表示,這類模仿如果追究起來,可以算作侵犯他人肖像權或者隱私權,但需要當事人發起侵權舉報。如果模仿者有騙錢、直播間誘導打賞以及辱罵他人等行為,普通用戶即可舉報。
平臺的說法有過先例。今年2月份,有知名博主因多條視頻稱呼雷軍為“軍兒”,被小米官方舉報,要求將相關內容下架。當時小米給出的投訴理由是:因為作者長期用“軍兒”指代小米公司領導人,通過戲謔的手法調侃、嘲諷小米公司領導人。
在唐辰看來,如果僅是娛樂消遣行為,這類模仿行為并無不妥之處。反而可以在適度調侃的基礎上,增強企業領導的公眾親和力,拉近品牌與公眾的距離,最大力度的挖掘流量的價值,以緩解自身的流量焦慮。
正如此前《全網都在學“雷學”,雷軍會被流量反噬么?》一文中分析,在這方面,雷軍已經活成時代的雷軍,成為一個標桿。他說,緊跟潮流進行直播、拍短視頻,是想和年輕人能夠同頻共振,能夠講一些年輕人聽得懂的話。
于是,一場小米SU7發布會,一場個人秀直播,讓整個汽車圈、手機數碼圈、營銷圈、育兒圈乃至成功學圈,都見識到雷軍流量黑洞的瘋狂。
這也成功刺激各商業大佬紛紛放下身段,下場拍短視頻、做直播。比如,蔚來創始人李斌與雷軍合體發視頻,連夸“小米SU7太猛,樂道都不好定價”;FF創始人賈躍亭遠在海外也發文懟了小米汽車;哪吒汽車CEO張勇則表示:“營銷向雷軍學習,不丟人!”
有流量就有更大的商業收益,而且比傳統營銷方式要高太多。周鴻祎直接把雷軍捧到“營銷的神”的高度,在蹭到一波流量的同時,也直白地揭示了其運轉邏輯。他表示,小米雷軍和華為余承東是大神級別的網紅,“他們有很多的粉絲,通過他們不斷的各種演講,各種傳播,我覺得每個人都至少幫助自己所在的企業節省了數十億的廣告費?!?/p>
二、背后是流量生意
值得一提的是,雷軍在造手機、新能源汽車的過程中,也一直被質疑是在模仿蘋果創始人喬布斯和特斯拉CEO馬斯克。這為他贏得兩個外號:“雷布斯”和“雷斯克”,言外之意是在手機數碼圈和汽車圈的跨界橫跳。在最近的直播中,雷軍本人回應,穿著類似純屬巧合,如果真的想要模仿喬布斯和馬斯克,他可以做得更好。
雷軍之所以不回避這個問題,是因為模仿本身能給小米的產品、品牌帶來極大的市場關注。同樣的道理,素人博主對名人的模仿背后是一門巨大的流量生意。
這類有商業屬性的模仿在娛樂圈十分常見。直觀來看,憑借模仿明星的“山寨明星”欄目一直存在,并有效拉動了電視臺的收視率。比如東南衛視曾有一檔綜藝節目《開心100》,其中“開心明星臉”單元大受歡迎。更為知名的當屬湖南衛視的《百變大咖秀》和央視的《開門大吉》。
“明星臉”成為節目的噱頭和笑點,素人也通過模仿明星走到臺前,在獲得曝光的同時也獲得了商演和代言機會,像阿寶、大衣哥、山寨劉翔、山寨周杰倫等普通人幾乎都曾一度爆紅。
這種模式,在短視頻時代變得更為快捷和成熟。一方面,短視頻去中心化的流量分發、富媒體的內容表達,對受眾的視覺和情緒沖擊力更強,也極大的拉低了用戶的使用、消費門檻。
另外一方面,這部分移動互聯網原住民,對短視頻工具的使用,更為純熟。他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憑借模仿的技能,在智能終端屏幕的虛擬世界,抓住大眾的喜好、弱點或者欲望,便能快速抓住流量,進而變現。而且,他們十分清楚,哪個平臺適合引流,哪個平臺適合變現。
不僅如此,相關MCN機構的專業化運作,大批類似的賬號,在一個火了之后,就能很快的復制出另外一個。在這個過程中,平臺的角色十分模糊,既充當利益獲得者,也充當裁判。
這種矛盾導致部分模仿“玩過火時”,也僅是警告或者下架處理。在極大的利益誘惑面前,這種較低試錯成本的引流模式,對大部分博主和MCN機構來說,無疑是巨大的誘惑。
這些“山寨名人”在短視頻平臺,大多通過引流商務合作和直播打賞大賺特賺。有業內人士了解過,山寨明星做廣告植入的推廣費在5000-30000元左右,還需要付15%左右的傭金返點,視相似度和粉絲數,有所波動。
但流量的盡頭是直播帶貨。他們的商業價值,也在直播間中凸顯出來。以20%的行業平均抽傭比例,以及50%的實際下單比例計算,4000萬的銷售額主播至少能拿到400萬,稅后仍有200萬左右,接商務合作一年可能都達不到這個數字。
此前,山寨鹿哈月賺500萬、山寨馬云帶貨月入4000萬等類似的消息不斷被放大,讓更多人看到模仿名人背后的商機。
或許有人會問,這種憑借擦邊、模仿而獲得關注與熱度,能維持多久?實際上,這部分模仿者不會在意這種“學院派”的提問。對他們來說,算計短時收益才是最實在的。鹿晗模仿者“鹿哈”就曾說,“我們確實在走捷徑,但我們也真不想再走父母的老路了。”
如果不過分惡搞、歪曲或者追究道德瑕疵,他們精明的“致富之道”,放在時下的語境里,并不違和。他們可能不符合世俗意義上對成功的理解,但他們確實把互聯網玩出花了,也給粉絲們帶來了快樂。
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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