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干不過競爭對手,為什么?
不少產品經理都有這樣的錯誤認知:我只要照著一個產品做,上市后用戶自然會使用。結果發現產品上線差點死掉,或者一直半死不活沒有動靜。而競爭對手的產品則是風生水起,原因為何?作者從五個維度進行了分析,看看你的產品中了那一招?
有些產品經理,習慣被動的應對市場競爭:競爭對手有什么產品,我們也上什么產品;競爭對手有什么功能,我們也上什么功能;而且,我們還要要千方百計把功能做得更好、更便宜。
如果還不放心,怎么辦?那就繼續增加功能,刷刷地把公司壓箱底的技術和功能全部用上。
這下總算放心了,于是自信心開始膨脹:我們的產品功能又多又好,誰不買誰傻,戰勝競爭對手一定不在話下!
然而,產品上市后,用戶卻依然無動于衷,一如既往的支持競爭對手。
為什么我們的產品功能又多又好,卻干不過競爭對手?
下面,我們將從五個維度進行解析:
01 Kano模型分析
根據Kano模型,可以將產品功能分為五類:
1)基本功能理所當然必須滿足的核心功能,決定了產品能不能用。比如,手機的通話功能。這類需求如果得不到滿足,客戶不滿程度會急劇增加;如果得到滿足,客戶會覺得理所當然,并不會增加滿意度。
2)期望功能產品差異化和競爭力的來源,決定了產品好不好用。比如,手機的拍照功能。這類需求如果表現很好,用戶滿意度會大大增加;如果表現不好,用戶不滿也會大大增加。
3)興奮功能超出客戶期望的潛在需求,決定了產品是否能脫穎而出。比如,第一臺智能手機。這類需求,如果提供了,用戶會被驚艷到;如果不提供,用戶也想象不到,不會降低滿意度。
4)無差異功能有可有無、用戶并不在意的需求,產品設計時盡量避免。比如,一些用戶基本不用的附加功能。
5)反向功能提供后滿意度下降,產品設計盡量避免。這類需求通常是為了實現公司需求而增加的。
比如,視頻中插播的廣告。
顯然,只有期望功能和興奮功能,才會打動客戶,提高客戶滿意度。其它的基本功能、無差異功能和反向功能,都無法提高客戶滿意度。
如果我們把精力和資源用錯了地方,將基本功能做得比競爭對手更好,將無差異功能做得比競爭對手更多,那么,這樣的功能又多又好,是無法打動消費者的。
產品反思1:如果我們的產品功能又多又好,那么,這些功能是不是能夠提高客戶滿意度的期望功能和興奮功能?
02 功能太多,使用太復雜
產品通常由一組功能構成,這些功能組合在一起,就形成了總的產品價值?!肮δ茉蕉?,產品價值越高”的簡單邏輯,就是這樣形成了。這個邏輯成立的前提,是每一項功能,都不會對產品體驗和使用產生負面影響。
實際上,隨著產品功能的增加、產品的復雜性隨之增加,用戶需要更高的認知努力、或者更多的時間,來學習和使用產品。當功能數量達到一定程度后,總的產品價值并不會一直上升、而是開始呈現衰減趨勢。
顯然,“功能越多,產品價值越高”的簡單邏輯,此時并不成立。
因此,產品開發過程中,我們應該取消那些冗余的、微弱價值的功能,把簡潔呈現給用戶。
簡潔,是喬布斯遵循的設計理念。
蘋果并沒有真正從“0”開始發明產品,而是吸納了原本比較復雜、還不是很好用的技術,巧妙地把它們變成了簡潔的產品。“我們要讓消費者無師自通,不需要學就知道怎么用!”。
對簡潔的不懈追求,最終成就了喬布斯、成就了蘋果。
產品反思2:我們的產品功能又多又好,那么,我們的產品是否足夠克制、足夠精簡,在產品價值與用戶體驗之間取得了平衡?
03 用戶強感知
消費者認為產品是什么樣,比事實上是什么樣更加重要。
消費者通常從直觀感受出發去體驗和評價產品,只要直觀感受到的產品價值越強,用戶購買的欲望就越高、購買決策的閾值就越低。
通常,由于市場推廣和直觀感受的差異,消費者的感知價值與產品實際價值,可能出現下面幾種情況:
1)感知價值,與實際價值吻合如果產品價值能夠被用戶強感知,再加上恰到好處的市場推廣,用戶感知價值與產品實際價值,將基本吻合。這是一種比較理想的情況,產品銷售將持續看好。
2)感知價值,高于實際價值如果產品價值能夠被用戶強感知,而市場推廣過度,用戶感知價值,可能會高于產品實際價值,產品短期銷售看好。但是,隨著商業炒作退潮和用戶體驗未達期望,產品銷售會逐漸回落。
3)感知價值,低于實際價值如果產品價值不能被用戶強感知,市場推廣將很難出效果,用戶感知價值可能會低于產品實際價值,產品想要大賣幾無可能。
產品反思3:我們的產品功能又多又好,那么,產品的功能價值,能否被用戶強感知?而市場推廣,又是否恰如其分?
04 學習曲線和用戶習慣
產品具有強感知的價值,而且確實比競爭對手的價值高,就意味著用戶一定會選擇我們的產品嗎?其實不然!當用戶經過困難痛苦的學習和訓練、逐漸熟悉一個產品,并形成習慣后,他們對新的替代產品是比較抗拒的。
換句話說,隨著用戶使用習慣的養成,用戶需求與產品功能之間,形成了強關聯,總的產品價值,無形中提高了,甚至遠遠高于產品的實際價值了。
因此,與現有的產品競爭,僅僅提供又多又好的功能是不夠的,必須好到讓用戶愿意放棄現有的產品及其使用習慣,重新進行困難痛苦的學習和訓練。
產品反思4:我們的產品功能又多又好,那么,產品的功能價值,是否好到讓用戶主動放棄現有的產品及使用習慣呢?
05 十倍好理論
10倍好理論,最早出自彼得·蒂爾的《從0到1,開啟商業與未來的秘密》一書中,大致意思是:一項技術、一個產品,必須比它相近的替代品,好10倍以上;只有這樣,才能創造出前所未有的價值,才能擁有真正的壟斷優勢,并所向披靡;而那些優勢微不足道的產品,通常只是有一點改進而已,很少會有人買。
為什么要好10倍,而不是3倍、或者5倍呢?
因為:消費者,往往會高估現有的解決方案3倍以上;
企業,往往會高估自己的解決方案3倍以上;
因此,我們要創造一個比現有解決方案好3*3(約10倍)的產品。只有這樣,消費者才有動力和意愿,掙脫現有產品及其使用慣性的桎梏,冒著風險去嘗試我們的新產品。
10倍好理論,作為一種追求極致的產品思維,應該成為每個產品人追求的終極目標,幫助我們打造具有壟斷優勢的差異化產品。
產品反思5:我們的產品功能又多又好,那么,我們的產品優勢,是否達到了10倍好的程度?
本文由人人都是產品經理作者【產品人生】,微信公眾號:【產品人生】,原創/授權 發布于人人都是產品經理,未經許可,禁止轉載。
題圖來自Unsplash,基于 CC0 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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