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提升需求評審會質量,淺談《羅伯特議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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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評審會絕對是產品經理的噩夢之一。能不能開好需求評審會,也是一名產品經理的基本要求。這篇文章,作者分享了開會非常實用的方法——羅伯特議事規則,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什么是需求評審?簡單來說就是一個評議、審查、明確需求、統一思想并確定實現過程的會議;俗稱挑刺大會,撕逼大會,逼死產品經理大會。是產品經理闡述自己的需求設計思路和結果的一個重要環節,也是需求從設計環節到開發環節轉化的中間橋梁。需求評審可以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如果在這個環節不能讓相關方理解你的設計思路,要么需要進行二次評審,要么在后續的開發測試過程中會出現很多待確定的事項。

今天給大家介紹一種國際上常用的會議準則,《羅伯特議事規則》。

羅伯特議事規則(Robert’s Rules of Order)是一套詳盡的指導會議和決策過程的規則體系,由美國陸軍工程師亨利·馬丁·羅伯特(Henry Martyn Robert)在1876年首次出版。這套規則基于英國議會的實踐,并結合了美國草根組織的經驗。羅伯特議事規則已經成為許多組織會議的標準程序,包括政府機構、非營利組織、企業以及學校等。

一、基本信息

創始人和歷史:羅伯特議事規則由亨利·羅伯特根據美國草根社團的合作實踐以及英國議會程序編纂而成。

內容和結構:羅伯特議事規則內容豐富,包括對會議主席、秘書以及普通與會者的規則,涉及動議、附議、反對和表決等方面。

基本原則:羅伯特議事規則強調對領袖權力的制約,集體成員選出領袖的同時保留一部分權力以直接控制事務,避免權力過于集中。

應用范圍:從公共領域的聯合國大會、歐盟議會到私人領域的上市公司、合伙小店等,羅伯特議事規則被廣泛采納為議事準則。

簡化版:考慮到羅伯特議事規則的復雜性,存在簡化版以適應日常會議的需要,如“南塘十三條”。

基本原則:羅伯特議事規則可以精煉為十二條原則,強調約定性、工具性和價值中性,旨在提高組織運作效率和平衡多元利益。

操作性:規則中包括了如何主持會議、如何發言、如何辯論以及如何表決等具體操作步驟,確保會議能夠高效、有序地進行。

法定人數:會議必須有足夠法定人數的成員到場,否則通過的任何實質性事務都是無效的。

動議和辯論:任何需要組織正式處理的事務,必須以動議的形式在會議上正式提交,并且要保證議題內容完整和明確。

表決:表決是將多數人的意愿上升為組織的整體意愿并將其合法化的過程,所有成員都必須承認并尊重表決結果。

二、在日常使用中可以遵從簡化的12條原則

1. 動議中心原則:動議是會議討論的基本單元。會議討論的內容應是一系列明確的動議,它們必須是具體、明確、可操作的行動建議。先動議后討論,無動議不討論。

2. 主持中立原則:會議主持人的基本職責是遵照規則來裁判并執行程序,盡可能不發表自己的意見,也不能對別人的發言表示傾向。主持人若要發言,必須先授權他人臨時代行主持之責。

3. 機會均等原則:任何人發言前須示意主持人,得到其允許后方可發言。先舉手者優先,但尚未對當前動議發過言者,優先于已發過言者。主持人應盡量讓意見相反的雙方輪流得到發言機會。

4. 立場明確原則:發言人應首先表明對當前待決動議的立場是贊成還是反對,然后說明理由。

5. 發言完整原則:不能打斷別人的發言,確保每個人有機會完整表達自己的觀點。

6. 面對主持原則:發言要面對主持人,參會者之間不得直接辯論,以避免直接沖突。

7. 限時限次原則:每人每次發言的時間有限制,每人對同一動議的發言次數也有限制,以確保會議效率和公平性。

8. 一時一件原則:發言不得偏離當前待決的問題。只有在一個動議處理完畢后,才能引入或討論另外一個動議。

9. 遵守裁判原則:主持人應制止違反議事規則的行為,這類行為者應立即接受主持人的裁判。

10. 文明表達原則:不得進行人身攻擊、不得質疑他人動機、習慣或偏好,辯論應就事論事,以當前待決問題為限。

11. 充分辯論原則:表決須在討論充分展開之后方可進行,確保每個成員都有機會表達意見。

12. 多數裁決原則:動議的通過要求“贊成方”的票數嚴格多于“反對方”的票數(平局即沒通過)。棄權者不計入有效票。

三、如何將需求評審會和羅伯特議事規則結合呢?

1. 會前準備:

  • 確定會議目的和目標。
  • 準備需求文檔和相關材料。
  • 制定會議議程,明確每個議題的討論時間和順序。

2. 通知參與者:

  • 向所有參與者發送會議通知和議程。
  • 確保所有參與者都有機會事先查看需求文檔。

3. 指定會議角色:

  • 指定會議主持人,負責會議流程和秩序。
  • 指定記錄員,負責記錄會議討論和決策。

4. 開始會議:

  • 主持人宣布會議開始,介紹會議目的和議程。
  • 確認參與者名單和法定人數。

5. 議題討論:

  • 按照議程順序逐個討論議題。
  • 每個議題開始前,提出明確的動議。

6. 遵循羅伯特議事規則:

  • 確保所有發言者遵守發言完整原則和限時限次原則。
  • 保持討論的文明和尊重,遵循文明表達原則。

7. 辯論和澄清:

  • 允許參與者充分辯論,提出問題和建議。
  • 對需求的每個方面進行詳細討論和澄清。

8. 表決:

  • 對關鍵決策進行表決,確保遵循多數裁決原則。
  • 記錄表決結果,并由記錄員進行記錄。

9. 記錄和總結:

  • 記錄會議中的所有重要討論點和決策。
  • 會議結束時,對討論結果進行總結。

10. 后續行動:

  • 根據會議結果,分配后續任務和責任。
  • 確定下一步行動計劃和時間表。

11. 結束會議:

  • 主持人宣布會議結束,并感謝參與者。
  • 確保所有參與者都清楚后續步驟和期望。

使用羅伯特議事規則進行需求評審會,可以確保會議的有序進行,讓每個參與者都有機會表達意見,同時通過明確的規則來達成共識和決策。這有助于提高會議效率,減少沖突,并確保需求文檔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羅伯特議事規則強調的是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它幫助組織在尊重每個成員意見的基礎上,通過有序的討論和決策過程達成共識。這套規則也鼓勵開放和誠實的溝通,同時避免不必要的沖突和延誤。

每個職場人都無法逃脫低效會議帶來的消耗,與其在會議中摸魚怠工,不如改變一次。

本文由 @塵默的游離態 原創發布于人人都是產品經理。未經作者許可,禁止轉載

題圖來自Unsplash,基于CC0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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