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講透:積分入賬
積分對于電商平臺可以促進平臺、商家、消費者之間粘度,增加消費與收益。積分有3種類型:代金券型、直接抵扣型、兌換券型,本文將詳細講解積分的獲取、消耗及入賬方法,及如何實現自動化入賬。
01 積分的獲取與消耗
1.1 積分獲取場景
購物獲取積分:比如購買1000元獲贈100積分,可當1元錢花。
種草獲取積分:如打卡、評價、分享、做任務,如打卡一次積1分,連續打卡7天再額外送10積分。
1.2 積分消耗場景
積分兌換好物:用戶對自己的積分,可以在積分商城兌換一些自己喜好和適合的商品。每100積分可以兌換1元的商品,以此類推。
積分兌換紅包:用戶進入會員中心,便可以看到自己有多少積分了,點擊積分點擊立即兌換,100積分可以兌換0.1元的紅包,兌換好紅包之后在購物可以使用紅包抵扣。
積分代金券:用戶在支付時,可用積分當現金抵,100積分抵0.01元,如京東的京豆;
積分兌換優惠券:比如在“淘寶積分商城”,選擇“券類”欄目。在此頁面中,可以選擇自己所要兌換的天貓券類型,包括滿減券、打折券、定向優惠券等。選擇好后,點擊“立即兌換”按鈕,支付相應積分后即可獲得天貓券。這類財務處理邏輯比較復雜,無法在兌換前確定其入賬規則。一般是先將積分作合同負債,等兌換成優惠券時,將合同負債轉移至優惠券里。
積分消耗規則:按先進先出法,先贈送的優先消耗,比如:
用戶有1000積分,其中2月1號獲得200積分、3月5號獲得300積分、4月10號獲得500積分,本次兌換800積分,則優先消耗2月1號的200積分,再消耗3月5號獲得300積分,不夠再消耗4月10號的300積分。
積分有效期:實際業務場景中,為了促進用戶積極使用積分、提升購買欲望,對某些積分設置有效期間。如果超過有效期,積分失效作廢。相應的財務賬也應聯動體現作廢的積分,核銷合同負債。
02 積分的賬務處理
2.1 積分作代金券
企業新收入準則中規定,對于附有客戶額外購買選擇權的銷售,企業應當評估該選擇權是否向客戶提供了一項重大權利。企業提供重大權利的,應當作為單項履約義務,將交易價格分攤至該履約義務,在客戶未來行使購買選擇權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或者該選擇權失效時,確認相應的收入。
獎勵積分也屬于“附有客戶額外購買選擇權的銷售”的一種具體體現方式。客戶行使選擇權兌換商品時,通常認為該選擇權向客戶提供了一項重大權利。此時要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同負債,在消費者未來行權時或者該選擇權失效時再計入相應收入。
例如甲商場規定消費500元即可獲得價值50元的500積分,在下次消費時可以進行抵扣,則賬務處理如下:
1.客戶獲得積分時
借:銀行存款 5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450
合同負債 50
2.客戶行使選擇權或選擇權失效時
借:合同負債 50
貸:主營業務收入 50
2.2 積分兌換其他商品
企業會計準則中規定,企業銷售產品或者提供勞務的同時授予客戶獎勵積分的,應當將銷售取得的貨物或應收貨款在商品銷售或勞務提供產生的收入與獎勵積分之間進行分配,與獎勵積分相關的部分應首先作為遞延收益,待客戶兌換獎勵積分或者失效時,結轉計入當期損益。
當消費積分計劃實質是預收賬款行為時,比如常見的超市積分達到多少多少,就能兌換紙抽等禮品,在這種情況下適合采用遞延收入法進行賬務處理。
舉個簡單的例子:甲商場賣了100元的貨物,成本為80元,贈送了客戶100積分,積分的價值為5元,可兌換一盒成本為3元的紙抽,那么賬務要如何處理呢?這里需要分為三部分:
1.購買贈送積分時
借:銀行存款 1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95
遞延收益 5
借:主營業務成本 80
貸:庫存商品 80
2.顧客取得贈品時
借:遞延收益 5
貸:主營業務收入 5
借:主營業務成本 3
貸:庫存商品 3
3.當積分失效時
借:遞延收益 5
貸:主營業務收入 5
2.3 積分打折
當消費積分實質上是促銷活動時,比如顧客可以折扣的方式購買商品,采用這種核算方式比較合理。在發放時不做會計處理,賬面上不反映積分的價值,客戶使用積分時直接計入使用當期的銷售費用。
例如甲商場規定,會員消費500元即可獲得500積分并享受8折優惠,如果我們購物在達到積分要求后,花費了160元購買了成本為150元,但是價值200元的商品時,應做如下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160
銷售費用 4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150
貸:庫存商品 150
注意:1、如果顧客不參加促銷活動的話,則企業無需進行任何會計處理;2、此處是“滿500積分可享受8折優惠”,其500積分既是一個門檻條件,同時要核銷。
03 積分自動化入賬流程設計
實務中,企業對積分的發放(贈送)、兌換有著嚴格的管理規定,也是風險防范的重點。在運營分析或績效考核時,需分析銷售額與積分之間的聯動關系,以促進銷量提升、改善營銷策略。因此,需要將積分的發放、消耗體現在財務賬中。
3.1 權利法
上述三種方式,實質均可抽象成一種模式:權利法
1.積分發放時賬務處理:
銷售時贈送的積分
借:銀行存款 or 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合同負債
其他種草或社群活動贈送的積分:
借:銷售費用
貸:合同負債
2.積分兌換商品、當代金券的賬務處理:
借:合同負債
貸:主營業務收入
3.積分失效的賬務處理:
銷售贈送的積分失效:
借:合同負債
貸:主營業務收入
其他種草或社群活動贈送的積分失效:
借:合同負債
貸:銷售費用 或 借:銷售費用(紅字)
3.2 流程設計
如下:
3.3 實操應用
上述原理及流程設計基于會計準則之要求,實際業務中,企業應根據會計相應原則和企業實際情況靈活運用,如積分銷售金額大小、重要程度,以及企業信息化水平,是否能準確計量積分的發放、消耗等情況而決定采用哪種方法入賬及如何自動化入賬。有些企業銷售類積分比較多、且客戶消耗頻繁,如酒店、電商,則應加強積分系統的建設,并與財務系統打通,實現業財一體化、數據可追溯可驗證、流程透明。
作者:業財老曾,專注財務信息化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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