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很熟悉但又叫不出名字的設計法則(2):形式服從功能
自從界面扁平化風格來到之時,“形式服從功能”就變成了一個時常被提起的法則,包括二手在設計總結中也時常提到該法則,但是細細想來對于此法則的引用是否過于片面?本篇目的在于探究“形式服從功能”的適用范圍和局限性。
形式服從功能(Form Follows Function)
設計的美感,來自純粹的功能。
來源
“形式服從功能”是第一批設計摩天大樓的美國建筑師之一——路易斯·沙利文提出的,原文如下:
“Whether it be the sweeping eagle in his flight, or the open apple-blossom, the toiling work-horse, the blithe swan, the branching oak, the winding stream at its base, the drifting clouds, over all the coursing sun, form ever follows function, and this is the law. Where function does not change, form does not change. The granite rocks, the ever-brooding hills, remain for ages; the lightning lives, comes into shape, and dies, in a twinkling.
It is the pervading law of all things organic and inorganic, of all things physical and metaphysical, of all things human and all things superhuman, of all true manifestations of the head, of the heart, of the soul, that the life is recognizable in its expression, that form ever follows function. This is the law.”
路易斯·沙利文認為形式是功能的表現(xiàn),功能不變,形式亦不變。20世紀初的現(xiàn)代主義建筑師廣泛采用這個法則,后來,被不同領域的設計師紛紛采用。
定義
通用設計法則定義:“形式服從功能”法則,可以用兩種方法來詮釋,一種是美感描述,另一種是美感規(guī)范?!懊枋鲂栽忈尅敝傅氖敲栏衼碜约兇獾墓δ?,沒有其他多余裝飾?!耙?guī)范性詮釋”指的是設計注重功能,美感屬于次要。
維基百科:“形式服從功能”法則認為,建筑物或物體的形狀應該與其預期的功能或者目的密切相關。
“形式服從功能”法則如何使用在用戶體驗設計中呢?
網(wǎng)易云音樂播放器和蝦米播放器界面
先來看一個熟悉的案例,音樂播放器是一款音樂類APP的核心模塊,也是被使用頻率最高的模塊,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蝦米和網(wǎng)易云音樂和蝦米播放器絕對是非常好的設計,“網(wǎng)易云音樂是一張旋轉的黑膠唱片和留聲機唱針,唱針會隨著歌曲的播放和暫停而動作,黑膠唱片是舊時代音樂的一種標志,也象征著對音樂的極致追求。據(jù)說網(wǎng)易云音樂黑膠唱片轉動速度是丁磊一個人在房間里對著黑膠唱片聽了很多次,反復試驗,最終才確定了它的轉速。”如果是追隨“形式服從功能”來看的話,那黑膠唱片的設計完全是畫蛇添足,浪費了界面空間,還浪費了開發(fā)資源。我們再來看蝦米的播放器,當我們橫置手機時,蝦米的播放器界面變成了一個虛擬磁帶,甚至連功能button都沒有出現(xiàn),如果是追隨“形式服從功能”來看的話,這個設計太糟糕了,用戶根本不知道該如何來操作呀!但真的是如此嗎?
需求分析工具圖:產(chǎn)品強度=體驗-成本
《騰訊產(chǎn)品法》中有一個需求分析工具圖(如上圖)總結出來就是:產(chǎn)品強度=體驗-成本。增加產(chǎn)品對用戶的吸引力,核心是“如何提升產(chǎn)品體驗”和“如何削弱可能產(chǎn)生的阻礙成本”來進行。根據(jù)“形式服從功能”我們可以降低成本,但是如何增加用戶的體驗嗎?在滿足產(chǎn)品功能的前提下,不管是網(wǎng)易云音樂的黑膠唱片還是蝦米的磁帶都在追求體驗的極致,只有在體驗無限放大,成本降到最低的時候,這時候的產(chǎn)品才是真正的好產(chǎn)品。所以設計師不要把注意力放到錯誤的議題上面。并不是功能就一定要比形式重要。設計師要根據(jù)當下情況,分析“哪些方面會是成功的關鍵?”我們不應該把法則變成了教條。
在一款產(chǎn)品從0——1的階段,考慮到時間和資源因素,很多設計就是滿足功能即可,目的是縮短開發(fā)周期,快速投入市場,快速的占領市場;但是當產(chǎn)品已經(jīng)有一定用戶的情況下,就要開始建立品牌體系,頁面開始優(yōu)化,這就是開始優(yōu)化用戶體驗的過程。
滴滴打車1.0版本與滴滴出行5.0版本界面
我們來看滴滴的界面,從“滴滴打車”到“滴滴出行”的變化,1.0版本的界面滿足了主要功能,但是2013年之時,打車軟件如雨后春筍,霎時間鑄造了一個新興產(chǎn)業(yè),也吸引著投資人的目光。一個產(chǎn)業(yè)的發(fā)展必然要經(jīng)歷一次次暴雨的洗禮,打車軟件經(jīng)歷,變相議價、惡性競爭、同質(zhì)化發(fā)展等一系列論調(diào)不約而同地出現(xiàn)在公眾的視線中。當所有的打車軟件都有相同的功能,看上去都一樣時,滴滴2.0版本形象升級,滴滴的產(chǎn)品與設計的專業(yè)性越來越強,漸漸的為用戶和行業(yè)認可。滴滴的業(yè)務在不斷發(fā)展壯大,去年滴滴設計團隊(CDX創(chuàng)意設計中心)的5.0版本改版總結可以看出設計團隊對用戶體驗的優(yōu)化對產(chǎn)品的反哺,有興趣的小伙伴可以閱讀《輕“裝”上陣,從“心”出發(fā)——滴滴全新設計背后的故事》。
小結
如果只懂“形式”不懂功能,那還不能完全算是一個設計師,如果“形式服從功能”,那可以算是一個設計師,如果即懂得“形式服從功能”,又懂得“形式反哺功能”的話,這才是一個優(yōu)秀的設計師。用“形式服從功能”可以當作美感法則,但是不要把法則當作成一個嚴苛的設計規(guī)范,在設計的時候,當分析當下的場景,孰輕孰重,靈活運用法則,避免生搬硬套。
參考資料:
- Form follows function,來源:維基百科,鏈接:https://en.wikipedia.org/wiki/Form_follows_function;
- 《萬字干貨—QQ音樂VS網(wǎng)易云音樂競品分析》,小熊pm<著>,來源:簡書,鏈接:https://www.jianshu.com/p/9b00a36c1b61;
- 《騰訊產(chǎn)品法》,李立<著>,浙江大學出版社
- 《通用設計法則》,威廉·立德威爾、克里蒂娜·霍頓、吉爾·巴特勒<著>,朱占星、薛江<譯>,中央翻譯出版社
- 《輕“裝”上陣,從“心”出發(fā)——滴滴全新設計背后的故事》,CDX創(chuàng)意設計中心<著>
- 《打車軟件:基礎不牢固 惡性競爭就來了(圖)》,來源:搜狐新聞,鏈接:http://news.sohu.com/20130517/n3762871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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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笣米奔
來源:微信公眾號“二手設計(微信號:ershou-de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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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產(chǎn)品階段,不同的側重點。個人認為,雖說功能與形式相輔相成,但是一旦二者在絕對對立的環(huán)境中,形式還是要服從功能,產(chǎn)品經(jīng)理是要做好選擇的。
說的毫無營養(yǎng)
多了蝦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