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設計的思考方式:用戶的行為會受到路徑依賴的影響(十)
在給定條件下,人們的決策選擇受制于其過去的決策,即使過去的境況可能已經過時,這就是路徑依賴。對于信息產品來說也是如此,用戶的行為同樣會受到路徑依賴的影響。
現代的火箭直徑有大多是一個固定值,這是由什么決定的?是鐵路隧道的寬度和鐵軌的間距,因為火箭送往發射場往往要通過火車運送。鐵軌的間距是由什么決定的?是沿襲了歐洲馬車道的車轍間距。為什么歐洲的馬車道的車轍印都是一樣的?因為不一樣的車輪,會很快會被磨損。車轍間距是如何決定的?是由古羅馬時期兩匹馬馬屁股的距離決定的。所以,現代的火箭直徑,其實是由兩千多年前兩匹馬的馬屁股決定的。
這就是路徑依賴,給定條件下人們的決策選擇受制于其過去的決策,即使過去的境況可能已經過時。
對于信息產品來說也是如此,用戶的行為同樣會受到路徑依賴的影響。一旦我們做了選擇,適應了某些模式,用戶慣性就會不斷強化,使得我們沒法輕易走出去。QWERT 鍵盤是個很好的例子。實際上我們現在所使用的 QWERT 布局的鍵盤并不是一種最優的方案(甚至在早期為了避免發生打字機的機械故障有意做了按鍵分布的處理,讓高頻按鍵不放在一起,這可能反而會影響速度),但是因為使用的人數太多了,所有后來的產品都要和它兼容,以至于即使有更好的選擇也沒法做出改變。這使得行為模式進入到鎖定狀態。
當一個產品在市場上占據絕對優勢地位,它所形成的用戶習慣會深深的影響用戶的行為模式,從而創造出壓倒性的用戶慣性,很難輕易改變。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有兩個非常典型的產品,一個是微軟的 Office,一個是微信。
微軟的 Office 因為占有率相當高,形成了巨大的慣性,很多同類型的生產力工具軟件都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參照它。如果有產品試圖改變,用戶將面臨非常大的學習成本,以至于微軟曾經自己做改變時,都遭遇了困難。當然因為他們的優勢地位,可以強行讓用戶重新適應。我們曾經做過實驗,在類似 Office 的產品中改變功能圖標的位置,用戶就已經要抓狂了,因為這已經成為用戶固有的知識和經驗。有趣的是微軟在這個領域實際上申請了很多界面設計的專利,基于用戶習慣的專利在未來會是有力的武器。
微信的力量同樣非常強大,不僅僅是它所覆蓋的用戶,所聚集的流量,更是它對用戶行為習慣的塑造。支付寶在加入即時通訊同能時,界面照搬了微信,單純從產品設計的角度來說,是一個正確決定。從用戶慣性和路徑依賴的角度,的確應該跟進,最大程度的減少用戶的認知成本。
因此,站在產品視角,當我們在一個市場中時,一定要看我們所處的位置,和同類產品所處的位置,以及對應的用戶慣性。如果有同類產品在用戶行為方面已經形成了絕對優勢,不要輕易嘗試打破。創新本身一直都是正確的,但是范圍需要界定,全面開花的創新很多時候并不是好事。
產品的成功依靠的是全方位的競爭力,而不僅僅是界面層面的標新立異。我們常常需要把握的是「跟」與「不跟」。從路徑依賴的角度來說,「跟」有時候并不是壞事,反而能夠讓我們將力量集中在那些「不跟」的創新上面。
鍵盤都采用了 QWERT 布局,但是創新就停止了么?從人體工學鍵盤,到機械鍵盤的青軸、黑軸、紅軸、茶軸等等,創新一直在繼續,只是大家選擇了不同的點來「不跟」?;ヂ摼W產品的功能、界面方面也是如此,大多數功能邏輯是行業通用的,可以跟著走,而在某個點上突破,就能創造出全新的產品來。
作為一個后來者,在某個點上破壞用戶行為的路徑依賴,會更容易引起注意,形成傳播。Snapchat (美國流行的閱后即焚聊天應用)就很典型,它的迅速成長不僅僅是因為功能本身有用,同時也在于打破固有行為所帶來的話題效應,作為很好的增長杠桿。
路徑依賴不僅僅體現在用戶行為當中,在產品本身的功能定位上也非常明顯。Gmail 當時能夠打敗 Hotmail,也是打破了用戶固有的行為模式,為什么郵件需要刪除?Hotmail 提供有限的存儲空間,所以用戶閱讀完郵件后,需要刪除不需要保存的郵件,而 Gmail 則提供在當時超大量的存儲空間,用戶不需要總想著刪除郵件。用戶的數據保存的越多,就越依賴 Gmail,這反過來又形成了新的路徑依賴,并且和 Google 的其他產品彼此不斷強化。
有限的存儲空間和超大的存儲空間,不止是技術上的限制,更是產品思想上的轉變。在 Hotmail 的時代,產品經理和工程師們很難理解為什么用戶會需要那么大的空間(他們可以刪除郵件啊,為什么要浪費空間呢)。一旦思想開始轉變,如同 Gmail 所做的那樣,技術上反而很快就能夠跟上。
喬布斯在訪談中有一段話說的很好:
在生意場多年,我發現一個現象。我做事前總問為什么,可得到答案永遠是:我們向來這樣做。沒人反思為什么這么做。生意場上有很多約定俗成的規定,我稱為陳規陋習,因為以前這樣做,所以就一直這樣做下去。所以只要你多提問多思考,腳踏實地工作,你很快就能學會如何經商,這不是什么難事。
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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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作家#
馬力,最美應用創始人&CEO,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專欄作家。擅長互聯網產品設計、需求挖掘、流量和用戶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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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的例子都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