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才是真正的團隊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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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死亡和稅賦一樣,組織生命一個不可避免的現實是周期性的“團隊挑戰”。為了這樣一個項目,團隊需要超越當前或以前所完成的工作。

對于高層管理團隊而言,可能就是要求削減20%的總成本或總員工數;對于一個銷售或業務發展團隊而言,目標可能是下個季度增加10%的銷售收入;對于一個產品開發團隊而言,重點可能就是把產品上市時間提前兩個月。

各種各樣的挑戰沒完沒了,但共同的主題是大家一起工作——每個人承擔各自的責任——來取得共同的結果。

要完成這些項目,就離不開團隊協作——這應該是取得結果的最快速最有效的方法。然而,令人吃驚的是,多年來,我看到團隊應對這些挑戰有三種基本方式(其中只有一種才是真正的協作)。

第一種我稱之為服從。

每個團隊成員在自己的領域內獨立采取行動應對挑戰。換言之,每個成員服從做事情的需要,但避免一起工作。

比如,我曾與一個事業部領導團隊合作,公司要求他們裁員10%,以實現公司的目標。沒有經過什么討論,每個人都同意在各自部門裁員10%,然后把這些數字報給事業部主管。盡管這種“均攤痛苦”的做法確實達到了公司的要求,但很可能還有更好的方法。

第二種反應是合作。

每個人還是各自制定和實施自己的計劃,但會與團隊分享自己所做的事。雖然有些共同的討論,但關注點仍在于個人行動而不是共同戰略。

比如,某家技術公司為了增加銷售業績,大幅提高了所有區域的銷售目標。于是,區域經理各顯神通去完成這些指標。有的全面提高了銷售人員的銷售指標,有的把資源重新分配給了高潛力客戶,還有的用服務合同來彌補差距。

他們在每周電話例會上分享各自的做法,并相互做出反饋。但他們從未制定一個共同戰略,以綜合利用資源、想法和人才。最后,雖然有些區域完成了指標,但總體數字還是令人失望。

在上述兩種情況中如果有真正的協作,那么取得的結果應該更加穩健、更有成效。

在第一個例子中,領導團隊應該確定可以裁員10%以上的特定領域,考慮將相似的活動合并成共享的服務中心,或采取其他可能的做法。在第二個例子中,區域經理可以在不同區域之間重新配置資源,為某些產品開展聯合宣傳活動,或通過集思廣益獲得其他更多能快速驗證并推廣的想法。

有意思的是,兩個團隊都不是有意不想協作。他們這樣做是一種自然的反應:要么完全靠自己,要么部分靠自己。現實情況是真正的協作并不容易。在進行協作時,個人目標要服從集體目標,要與同事就戰略和想法展開激烈討論和情感交流,而且新的工作方式常常會讓人感到不適應或不自在。正因為存在這些困難,多數團隊都覺得協作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

其實不一定要這樣。團隊可以通過真正的協作去應對挑戰,而且可以取得出色的結果。而起點就在于有意識地做出一個共同的決定:超越服從和合作。

作者:羅恩·阿什克納斯(Ron Ashkenas)是謝弗咨詢公司(Schaffer Consulting)的任職股東、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學院常務執行院長。

來源:哈佛商業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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